雨湖检察:考上大学+不起诉决定 少年收到最暖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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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21:43:08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28日讯(通讯员 郭丹阳 宁渝嘉 陈钰欣)近日,17岁的小明(化名)接连收到两份特殊“礼物”——大专院校录取通知书和一份不起诉决定书。从因冲动犯错险些走上歧途,到如今踏入大学校门重新出发,这个少年的转变背后,是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6个月的帮教守护。
不起诉宣布现场。通讯员摄
今年春天,还在读高中的小明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受网络不良信息和错误“兄弟义气”影响,一时冲动参与了线下“约架”,涉嫌聚众斗殴罪。检察机关全面审查后认为,小明系未成年在校学生,属初犯,案发后主动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综合全案情节,依法对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设置6个月考察期,为他保留继续求学的机会。
考察期间,检察官为小明定制了精细化帮教方案:一方面定期开展谈心疏导和法治教育,全程跟进思想动态和学业进度,引导正视过错、重塑正向价值观;另一方面主动对接监护人,督促压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指导家长优化陪伴和教育方式,补齐监护短板。
五一升学冲刺期,检察官特意上门为小明加油鼓劲,帮他卸下心理负担,专心备战考试。今年夏天,小明顺利通过升学考试,如愿被大专院校录取。
如今,6个月考察期届满,经全面核查综合评定,小明考察期内遵纪守法、勤学自律,帮教成效明显,雨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宣布现场,小明主动和检察官分享自己的校园见闻,谈起未来的学业规划时,眼眸里满是热忱与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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