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检说法】秸秆能不能烧?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检察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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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08:33:34
秋收时节,田间焚烧秸秆的滚滚浓烟,不仅遮蔽蓝天,还呛得周边居民难以开窗,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不少市民不禁会问:秸秆到底能不能烧?本期说法邀请全国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彭兵,结合最新《生态环境法典》中的明确规定,为大家划清秸秆焚烧的法律红线。
本期核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对秸秆、落叶等进行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食用菌基料化等综合利用,加大对秸秆还田、收集一体化等农业机械的财政补贴力度。
第二百四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科学精准加强秸秆、落叶等焚烧的组织、指导和管理。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和规定的时段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一款: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在禁止焚烧的区域和时段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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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彭兵
供稿:肖敏娜 彭兵
主持:郭瑾如
摄制:李重谦 蒋依依
责编:杨叶芳
来源: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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