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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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09:06:28
新湖南客户端8月5日讯(通讯员 钱莉萍 陈菲尔)近日,湘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局来到长康镇金辅村村委会,以一起非法狩猎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公开听证会为契机,向当地村民开展普法宣传,把法治宣传送到群众家门口。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在厘清案件事实、释明法律依据的同时,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条款,介绍非法狩猎行为应当承担的行政处罚法律后果。针对部分群众 “抓几只鸟、打几只野兔不算犯罪”“不判刑就等于没事” 等认知误区,检察官指出,对于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仍会依法向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防止出现 “不刑不罚”、一放了之的情况。
林业局工作人员立足生态保护工作实际,向村民介绍本地常见野生保护动物种类及其生态保护价值,倡导 “不吃野味、不猎野物” 的文明新风。
不少村民表示,以前觉得山上的野兔、野鸡抓几只无所谓,听了检察官和林业局的讲解才知道这些行为不仅破坏生态,还可能惹上官司。
责编:夏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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