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封手写感谢信和一面印着“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的锦旗,寄到了综合庭彭艳君法官手中,信件没有过多的寒暄话语,字里行间的真挚谢意,却让办案团队干警都感受到了沉甸甸的认可。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邓某与被告陈某原系夫妻,二人离婚后,邓某提供一张借条复印件及银行账户的多笔取款记录,将陈某诉至法院,主张陈某私自取走其账户内款项,要求陈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陈某身患耳疾,不仅情绪激动,对法官的问话也基本听不清。开庭当天,为保障当事人平等、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法官刻意放缓语速,控制庭审节奏,多次安抚陈某情绪,书记员更是俯下身,将庭审问题贴在她耳边耐心解释,整个庭审过程在温和有序的节奏中顺利完成。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坚持证据裁判,逐笔核对资金流水、核查证据疑点,围绕“双方是否成立借贷关系”争议焦点,对原告提出的“被告盗卡取现”的主张,因无证据佐证依法不予采信;查明案涉取款均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款项属夫妻共同财产,且无证据证明取款行为系由被告完成。
庭审中,陈某辩称该借条系原告伪造,原告亦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提交原件核对,且借条落款时间早于最后一笔取款时间,与日常借贷逻辑明显不符,最终依法认定借贷关系不成立,判决驳回原告邓某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现已生效。

一面锦旗承载一份信任,一封感谢信彰显一份认可。下一步,衡阳县法院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以更实作风、更优服务办好每一起案件,回应每一份期待,传递司法温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责编:刘雨昕
一审:冯琳
二审:陈宇杰
三审:钟仲华 监制:陈志臣 总监制:谢水林
来源: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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