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衡阳市人社部门正在开展2026年度“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开展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衡人社发〔2025〕15号)文件精神,符合以下条件的大学生可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申报对象
离校两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证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之间。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衡阳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营业执照》,且属湖南省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2、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无违法违规记录;
3、截至申报日期正常经营满1年(在校创业时间可连续计算);
4、未重复申领过人社部门其他一次性创业类补贴。
三、补贴标准
大学生创业 补贴 : 个体工商户10000元/户,企业20000元/户。
带动就业上浮补贴: 带动就业5人以上,补贴上浮10000元;带动就业10人以上,补贴上浮20000元(以此类推);上浮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0元(带动就业人数以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为准)。
四、申报材料
1、《衡阳市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附件2);
2、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3、正常经营佐证材料: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经营流水、工资发放证明(经营流水、工资发放证明可任选其一);
4、首次创业佐证资料(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中查询申请人投资任职情况,并下载打印“投资任职情况查询报告”,作为是否首次创业的依据。同时,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包含历史变更、行政处罚及经营异常记录在内的完整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其他按需补充的材料(如申请带动就业上浮补贴需提供吸纳就业人员社保参保证明)。
五 、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 202 6 年 7月10日 止 。
六、受理审核
自主向县就业服务中心申报并提交材料,由县人社部门初审后汇总报衡阳市人社局审核。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衡阳县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股(西渡镇蒸阳大道199号B栋519室)
联系电话:0734-6832633
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7日
责编: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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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你好衡阳县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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