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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检说法】获赔金额从0元到1100万元,这个改判案件藏着环境污染维权的关键答案!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检察视听
阅读:601
2026-06-05 11:42:15

煤矿开采导致地下水枯竭,百万苗木枯死,农户维权为何一波三折——

从一审被驳回全部诉请到最高法改判,赔偿金额从0元到1100万元!

6月5日世界环境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周文艺带大家一起回顾这起历经多年的环境污染侵权抗诉案。

苗木持续枯死算不算损失?老百姓维权举证难怎么办?民法典“举证责任倒置”为你撑腰!

点击视频,学习如何用法律武器守住生态红线。


本期核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下列损失和费用:(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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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嘉宾:周文艺

供稿:胡倩

主持:郭瑾如

视频:李重谦 蒋依依

责编:郭瑾如

来源: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