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的霸气外交
◇戚旭明
晚清国势倾颓,列强环伺,清廷外交长期沉溺于妥协退让、苟且偷安的泥潭,丧权辱国之事屡见不鲜。在这般风雨如晦的时局下,左宗棠以铮铮傲骨、凛然正气立身外交,坚守国家主权与民族尊严,以刚柔相济的智慧、寸土不让的决心,书写了近代中国少有的霸气外交篇章,成为黑暗时局中捍卫国格的中流砥柱。
一、坚守国体,反对一味迁就
咸丰十年(1860年)九月,第二次鸦片战争落幕,清廷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北京条约》,国家尊严被践踏殆尽。英国首相巴麦尊得意忘形地宣称:“局面已然扭转。从前中英互为仇敌,如今与中国政府已建立极为友善的关系。”此番言论,既戳破了列强虚伪的友善面具,也映照出清政府战后对外态度的彻底沉沦。
此后,清政府对列强的迁就与妥协愈发变本加厉。新设立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在办理洋务的宗旨上直言不讳:“办理外国之事,若非担心决裂,便难免迁就,势难两全。两害相形则取其轻,实不敢因避讳迁就之名而招致决裂之祸。”这番表述无异于向列强宣告,清廷将以无底线的退让换取苟安,彻底放弃正面抗争的勇气。同治九年(1870年),曾国藩在回顾战后十年局势时坦言:“同治皇上登基以来,外国依旧强盛。唯有坚守和议,绝无变更,方能中外相安,十年无事”,并表示今后仍要“坚持一心,曲全邻好”,将妥协求和奉为圭臬。
面对朝野上下弥漫的妥协风气,左宗棠始终保持清醒,对这种一味迁就的行径深恶痛绝。同治二年(1863年)初,他在致总理衙门的信函中掷地有声地直言:“欲存国体,必难尽合夷情,唯有勉图自强之方。”他深知,想要守住国家体面,就不可能全然迎合列强的贪婪野心,唯有自立自强,才是抵御外侮的根本。对于清廷重用英国人赫德,任由其插手中国内政外交的荒唐做法,左宗棠更是义愤填膺,辛辣讥讽道:“总理衙门信任督抚,竟不如信任赫德之专,岂不可笑!”在举国卑躬屈膝的环境中,这份坚守国体、抗拒外臣干政的正气,显得弥足珍贵。
二、修约之争,划定不可迁就的底线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末,依据1858年《天津条约》中十年修约的约定(法国修约期限为十二年),“修约问题”正式浮出水面。这成为列强进一步攫取在华利益的借口。在华英商早已摩拳擦掌,妄图通过修约达成全面开放中国海岸、免征通商口岸厘金、在内地设立货栈、允许长江行驶轮船,以及开采煤矿、修筑铁路等一系列无理要求。英国政府也紧密配合,准备借此逼迫清廷做出更大让步。
面对列强的步步紧逼,左宗棠始终保持警惕,坚决守护国家主权底线。同治五年(1866年),他专门上书总理衙门,严正强调清廷绝不能“逾越”此前被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更不能在此基础上丧失更多国家主权。他发出振聋发聩的警告:“若在定约之外再议通融,只怕我愈谦卑,彼愈嚣张;我愈俯首,彼愈昂首,终将无所底止。”一语道破列强贪得无厌的本质,也批判了清廷退让求和只会引火烧身的愚蠢。
同治六年(1867年)九月,总理衙门下发“致各省将军督抚论修约书”及“条说”,向各地军政长官征询修约事宜的意见。左宗棠在临潼接到密件后,当即复函阐明立场,提出核心原则:“有可迁就者,有不可迁就者。”在他看来,外国公使觐见清帝免行跪拜礼这类无关国家主权核心的礼仪问题,“可允其所请”;中国主动向外派驻使节,“以探各国虚实”,掌握国际动态,也属于必要之举。但对于外商提出的在内地设行栈、内河行驶轮船等要求,则断不可许诺,因为这不仅会大幅减少清廷厘金收入,更会导致本土“船商行户等失业者不知凡几”,重创国民生计。左宗棠还坚决反对外商在中国开矿采煤,尖锐指出“若准其租山,则变成夷业”,直接导致国土利权旁落。至于传教事务,他主张正当传教可不予干预,但“唯不令教民得以持为护符”,一旦出现教士干涉地方公事、袒庇教民的行为,就要由地方士民公同排斥,官府从中维护公道,守住国家治理主权。
三、天津教案,主养民气反对滥杀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起,西方列强的侵略触角从沿海口岸深入中国内地,侵略形式也从单纯的军事扩张,延伸至文化渗透与主权践踏。外国教堂遍布全国各地,肆意凌驾于中国律法之上,欺压底层百姓,侮辱中华民族尊严,最终激起了声势浩大的反洋教斗争。同治九年(1870年)爆发的“天津教案”,正是这一民族矛盾激化的集中体现。
当时,天津城内盛传教会的种种暴行,尤其是育婴堂虐杀数十名婴儿的恶行,彻底点燃了民众的怒火。愤怒的群众聚集到法国教堂前说理讨公道,法国领事丰大业却蛮横至极,竟当众开枪射击赶赴现场处置的天津知县刘杰,还打伤了知县的仆人。这般嚣张行径,彻底激怒了天津百姓,怒不可遏的群众当场打死丰大业,并放火焚烧了法、英、美教堂及法国领事署,以血肉之躯反抗列强的欺辱。
教案发生后,法国立刻以武力相要挟,英、美、俄、意等列强也抱团施压。奉命查办此案的直隶总督曾国藩(后调李鸿章协同办理),却全然站在列强一边,认为“惟有委曲求全之一法”,不惜以残酷杀害无辜百姓、惩处地方官员的方式,讨好所谓的“洋大人”。据曾国藩自己报告称:“先后两次,共得正法之犯二十人,军徒各犯二十五人,办理不为不重,不仅足对法国,亦堪遍告友邦。”这般残害同胞、谄媚外敌的做法,尽显晚清官员的懦弱无耻。
对于天津教案,左宗棠的立场与曾国藩截然相反,始终站在民族大义与百姓一边。首先,他深刻剖析了教案爆发的根本原因:“津郡事变之起,由迷拐激成,百姓群起与之为难。虽受迷无据,但幼童百许、童贞女尸适从何来?王三虽未承招,武兰珍则生供具在,不得谓无其人无其事也。”他明确认定,天津百姓的群起反抗,“事出有因,义愤所形非乱民可比,正宜养其锋锐修我戈矛,隐示以不可犯之形”,力主爱护、扶植民众的爱国热情,将民心作为抵御外侮的重要力量。其次,在案件处理方案上,左宗棠态度鲜明:“罗使(法国公使罗淑亚)所称四层,如志在索赔了结,固无不可通融;若索民命抵偿,则不宜轻为允许。”绝不以无辜百姓的性命,换取列强的一时息怒。
面对侵略者的武力威胁,左宗棠坚决主张加强戒备、严阵以待。他上书总理衙门慷慨陈词:“方津事之殷也,彼方虚词恫喝,调兵船入津门,由电线寄信本国,我能无戒备申警乎?彼如思逞,疆吏自当防患未然,岂能束手以待!”他还特意写信给老部下浙江巡抚杨昌濬,郑重告诫:“适闻天津之事,窃意浙备不可空虚”“沿海宜未雨绸缪计”,要求提前做好抵抗武装挑衅的准备。在给夏献纶的信中,他更是直言不讳地批评曾国藩“张皇夷情,挟以为重”,这般行径“颇不为时论所许”,遭到朝野有识之士的唾弃。
最终,天津教案以清廷残暴镇压群众、向法国赔款五十万两白银的屈辱方式告终,彻底暴露了清政府所谓“自强”的脆弱与虚伪。左宗棠对此深感忧虑痛心,在给沈葆桢的信中慨叹:“数年以来,空言自强,稍有变态,即不免为所震撼,洵可忧也。”教案发生一个月后,普法战争爆发,法军在色当惨败,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及十万官兵沦为俘虏。一直密切关注国际形势的左宗棠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致信总理衙门:“法、布相江,法失其主,事近确实,然与中国自强之道毫无相干。”他反复强调,中国绝不能将自强的希望寄托于侵略者的内部争斗与失利,必须立足自身,拿出实实在在的自强行动。
四、日本侵台,主张“当痛击之”
同治十三年(1874年),日本以琉球船民被台湾高山族人杀害为借口,悍然出兵入侵台湾。三月二十一日(5月6日),日军先头部队在台湾南部琅峤(今恒春)登陆,开启了近代日本侵华的序幕。
彼时,侵台日军兵力仅有三千六百余人,军舰不过六七艘;而清政府方面,先后调集的淮军、粤军、福建军队及新募战士,总数多达一万一千人,新建的福建海军在舰船数量、火力配置、航行速率上,均优于日本海军。从双方实力对比来看,清军完全有能力击败日本侵略者,捍卫国土完整。然而,负责海防的李鸿章却畏首畏尾,污蔑福建海军“皆系华人管驾,向未见仗,操练亦恐未尽得法”,以此为借口主张妥协退让。在中日谈判中,恭亲王奕䜣也一味示弱,将国家主权拱手相让。
此时的左宗棠,正全力筹备西征大业,东南一带是西征军饷的主要来源地,他虽顾虑“扶得东边倒了西边”,不愿陷入东西两线同时作战的困境,但在对外交涉的核心立场上,依旧坚决反对屈辱求和。他写信给办理台湾海防的沈葆桢,明确部署御敌之策:“贼图逞志于此,必先上岸作埠头”“我军水陆并力,乃可制此凶锋。”对于清廷的海防实力,左宗棠充满信心:“台湾防务,以理与势言之,自可无虞”“轮船已成十五号,洋防可固。”
日本当局见清政府加强台湾备战,加之侵台日军饱受疾疫折磨,又遭到台湾当地人民的坚决抵抗,伤亡惨重、难以为继,便改换策略,派大久保利通为特使来华谈判讹诈。七月三十日(9月10日),大久保利通抵达北京,开口便漫天要价,扬言“须索洋银五百万元,至少亦须二百万两”。总理衙门以勒索过多未予答应,大久保利通竟颠倒黑白,狂妄宣称“台湾为无主野蛮”之地,“日本一意要办到底”,以武力相威胁。
左宗棠闻讯后,当即表明强硬态度:“惟闻倭使来京,朝议允给百万两,而倭使仍欲久踞番地,未知确否?果尔,则我已有词,届时兵勇、船械均已齐备,水陆防剿,自有把握,可以战矣!”然而,腐朽的清廷依旧选择一味退让,最终与日本签订屈辱的《台事专约》(即中日《北京专条》),不仅赔款五十万两白银,还荒唐承认日本侵台是“保民义举”,彻底丧失国格。对此,左宗棠极为不满,愤然指出:“海上用兵以来,于刚柔之节,总未适当其可。此次虽以柔道牵之,然柔道过或反多事也。”
光绪五年(1879年),日本进一步扩张,悍然吞并琉球王国,将其改为冲绳县。清政府虽多次与日本交涉,却始终软弱无力。日本随即派专使户玑来华议结琉球问题,同时要求修改1871年中日《北京专条》和通商章程,妄图谋取更多商业利益。光绪七年(1881年)初,户玑因未达成侵略目的,愤然归国。此时,左宗棠正从哈密奉诏回京,中俄伊犁条约也已正式签字。面对日本的步步紧逼,他再次亮明底线:若日本胆敢卷土重来,必当痛击之。他在给杨昌濬的信中坚定表示:“日本乘机要求商务利益,使者户玑因所欲不遂悻悻而去……弟拟倭奴如敢构兵前来,则痛创之”。同时,他也保持理性,反对冒险主义的“东征说”,指出“若跨海东征,先蹈危机,殊为失策”。后来,左宗棠还专门上书总理衙门,深刻揭露日本的侵略野心:“(日本)自改照泰西政令以来,购造轮船,储备军火,时有狡焉思启之谋”“该国之居心殊属叵测”。后续的历史走向,完全印证了左宗棠这一精准判断。
五、马嘉理案,怒斥李鸿章媚外
日本侵台事件的屈辱落幕尚未平息,英国又制造马嘉理案,借机向清廷大肆讹诈。英国殖民者为打通从缅甸至云南的侵略通道,专门派遣一支由柏郎上校率领的“探险队”,准备从缅甸八莫进入云南。英国驻华使馆则派翻译官马嘉理,从上海经汉口赶赴缅甸迎接。
光绪元年(1875年)正月,马嘉理与柏郎的队伍在缅甸八莫会合,随后越过中国边境,柏郎遭到阻击被迫退回,马嘉理则在离边境不远的蛮允被打死。英国政府立刻抓住这一借口,指令驻华公使威妥玛向清廷提出一系列无理要求,实施外交讹诈。在长达一年多的谈判中,威妥玛屡次以下旗归国、断绝邦交相威胁,摆出咄咄逼人的决裂姿态。
负责谈判的李鸿章被列强的气势吓破了胆,惊恐万状地宣称:“如果决裂,不仅滇边受害,通商各口先自岌岌莫保。南北兵力皆单,已有之轮船炮台断不足以御大敌。加之关卡闭市,饷源一竭,万事瓦解”,以此为借口力主全盘妥协。李鸿章与参与此事的郭嵩焘,甚至荒唐主张满足威妥玛的要求,惩办署理云贵总督岑毓英,以牺牲边疆重臣的方式,为侵略者出气邀宠。
与李鸿章的媚外行径截然相反,左宗棠坚决主张依靠边疆少数民族力量,巩固西南边防。他深刻洞悉英国的侵略目的:“英夷越缅窥滇,志在就近销售鸦片,岑彦卿(即岑毓英)请阻止通商,持义甚正,此时似不必以肇衅沮之。如能纠合土司力捍边圉,亦时局转机矣!”狡诈的威妥玛早已看透清廷的懦弱本质,他在向英国外交部的报告中狂妄宣称:“我们怎么说或怎么做都好,中国政府没有丝毫把握首先发动军事行动。”在谈判会谈中,威妥玛更是盛气凌人,当众训斥李鸿章:“自咸丰十一年到今,中国所办之事,越办越不是,就像一个小孩子,活到十五、六岁,倒变成一岁了”,并公然以绝交开战相要挟。
李鸿章唯恐英国出兵,极力敦劝总理衙门,在“不大妨国体”的幌子下酌量允行英国的无理要求。左宗棠对李鸿章这般丧权辱国的媚外态度深为不满,在给朋友的信中痛斥:“威妥玛多方恫喝,论者但冀目前无事,曲意允从。彼亦悟其非诚,更加恫喝,未审将来如何归结也。伯相(指李鸿章)擅淮自雄久矣,既谓天下精兵无过淮军,又谓淮军不敌岛族,是天下古今有泰西无中国也。”
在整个马嘉理案谈判过程中,控制中国海关的英国人赫德,假意“居间转圜”,实则与威妥玛紧密勾结、一唱一和,充当列强侵略中国的帮凶。史料记载:“冯道寄来译英国登记滇案薄内载,威使谓去秋商办此案,皆赖赫德之力,其功断不可忘。又谓:赫德于交涉之务有利于西人,必委曲周旋,请之总署等语”。而清政府却对赫德“倚任多年,毫无疑虑;中外大臣皆尊而信之”,全然不知引狼入室。左宗棠对这个披着中国官员外衣的侵略分子极为厌恶,一针见血地指出:“近日自称解洋务者,多为英人赫德所误,此虏乍阴乍阳,不可信也!”
最终,中英交涉以清政府彻底屈服告终,清廷签订出卖大量国家权益的《烟台条约》。左宗棠对此坚决反对,愤然断言:“烟台定议,国势日卑,将来非决战不可。”宁以一战捍卫主权,绝不苟且偷生屈膝投降,尽显其外交霸气。
六、收复伊犁,以武力为后盾
同治十年(1871年),沙俄趁阿古柏入侵新疆、西北局势动荡之机,悍然出兵侵占伊犁,还谎称“代为收复,俟关内外肃清即当交还”,企图以欺骗手段永久霸占中国领土。左宗棠对沙俄的贪婪野心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他立足西北全局,提出“欲杜俄人狡谋,必先定回部,欲收伊犁,必先克乌鲁木齐”的整体战略,坚定主张以武力收复新疆全境,为索还伊犁创造有利的军事态势。光绪四年(1878年),清军势如破竹,彻底平定阿古柏反动势力,新疆除伊犁地区外,全部成功光复。
光绪五年(1879年),清廷派崇厚赴俄谈判,专门商议收回伊犁事宜。左宗棠深知沙俄“专尚诈力,不以信义为重”的本性,多次提醒崇厚在界务和商务上坚守底线,不可轻易许诺沙俄的无理要求。不料,崇厚懦弱无能,在沙俄的威逼利诱之下,于1879年10月擅自签订丧权辱国的《里瓦几亚条约》,不仅将伊犁周边战略要地割让给沙俄,还赔款五百万卢布,准许俄国在新疆、蒙古等地免税通商、设立领事,将西北主权拱手相让。
左宗棠闻讯后,悲愤交加、愤然痛陈:“武事不竞之秋,有割地求和者矣;兹一矢未闻加遗,乃遽议捐弃要地,餍其所欲,譬犹投犬以骨,骨尽而噬仍不止”。他上奏朝廷,深刻剖析条约的危害:若承认此约,“伊犁四面俄部环居,官军接收堕其圈内,虽得必失”,并发出严正警告,“我退而彼益进,我俯而彼益仰,其祸患殆将靡所止极,不仅西北之忧也”,割地求和只会引来列强的轮番蚕食,最终亡国亡种。
在国家危难之际,左宗棠明确提出“先之以议论,继之以兵威”的核心策略,坚持以强大武力作为外交谈判的坚强后盾。清政府最终采纳了他的正确主张,将崇厚革职拿问,改派曾纪泽为钦差大臣赴俄重新谈判。光绪六年(1880年)五月,年近七旬的左宗棠抱着必死的决心,抬棺出关,将行营由肃州迁至哈密,亲自坐镇前线督师,兵分三路严阵以待,做好了与沙俄决一死战的准备。他誓言“壮士长歌,不复以出塞为苦也,老怀益壮”,以老骥伏枥、死而后已的决绝姿态,为曾纪泽的外交谈判提供了无可替代的强有力军事支撑。
正是得益于左宗棠的军事压力,加之曾纪泽在谈判桌上的据理力争,沙俄被迫做出让步。光绪七年(1881年)正月,《中俄改订条约》正式签订,中国成功收回伊犁九城及特克斯河流域等大片领土。左宗棠对曾纪泽的外交努力给予高度评价,称赞其“奉命出使,交涉事件,随事执中,宽而有制”。尽管该条约依旧属于不平等条约,但相较于崇厚签订的原约,已经挽回了大量国家权益,被史家誉为“中国近代外交史上难得的一次成功交涉”。左宗棠以武力支持外交、刚柔互用的外交策略,在此次伊犁收复之战中,得到了最淋漓尽致的展现。
左宗棠办理外交的核心思想,始终是坚决反对列强侵略,全力维护国家领土完整、主权独立与民族尊严。他坚信,外来侵略者并非不可战胜,“非不可制者”,中国完全有能力抵御外侮。同时,他也并非一味排斥外交谈判,更不反对在不损害国家核心主权的前提下,做出适度的妥协与变通。他明确指出:“攘夷之策,断言先战后和;修战之备,又不可因陋就简,彼挟所长以凌我,我必谋所以制之。”他深刻总结晚清外交的失败教训,认为“数十年来,夷务都由办法欠酌所坏,刚者失之躁气,柔者失之姑容”,唯有“刚柔之间最宜斟酌”,才能守住国家底线。从天津教案的护民抗敌,到伊犁交涉的武力护国,左宗棠始终坚守着自己的外交原则:可通融者如经济索赔,不妨酌量允许;不可迁就者如割让国土、惩办无辜百姓,则寸步不让、誓死捍卫。这种在刚柔互用之中彰显民族骨气、凸显硬核底气的“霸气”外交思想,在晚清举国一味妥协投降的黑暗外交格局中,如明灯一般熠熠生辉,成为近代中国捍卫国家尊严、守护领土主权的宝贵精神财富,至今仍令人肃然起敬。
责编:梁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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