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汉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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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5:43:55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城乡环境污染,引导群众 移风易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管 理区)实际,决定在全县(管理区)范围内分区域采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龙阳街道(城东社区、城南社区、城西社区、城北社区、环城社区、龙珠园社区、护城社区、南郊社区、新街社区、花木兰社区、南湖社区、宝塔河社区、粟公堤社区、张家湖社区);辰阳街道(杨旗嘴社区、双板桥社区、大杨镇社区、席家嘴社区、仓儿总社区、岩屋场社区、纽口河社区、城北河社区、园林社区);沧浪街道(八角楼社区、红旗社区、西湖社区、陈家塔社区、辰护垸社区、回回社区、麻园坝社区、岭湖社区、老鹳树社区);沧港镇(新兴社区、友谊桥村、报国村、八鸽山村、万福村、青山村、北拐村);聂家桥乡(堤北社区、十甲山社区、熊家铺村、肖家湖村)。
汉寿大道沧浪河以南沿线两厢 500 米内;S224 沧浪河以南至太子庙集镇以北沿线两厢 500 米内;高新区、清水湖旅游景区及所有乡镇集镇规划区范围内。
西湖管理区西湖镇城镇规划区范围。具体为:东抵金鑫大道,北靠朝阳路(包括园艺村新康组、西湖水岸及原纸厂家属区),西至滨河路(包括园艺村新桥组、西洲乡渔场一部分),南抵西湖迎宾大道(包括新港村一组一部分)的城镇建成区。


一 审: 刘晓燕
二 审:周海燕
三 审: 张智峰
责编:梅佳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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