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30日讯(通讯员 陈婉仪 喻言)1月29日,永定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在阳湖坪街道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紧盯烟花爆竹非法储存、销售等重点环节,对阳湖坪街道沿街超市、杂货店及可能存在的隐蔽仓库进行了针对性检查。对发现的违规销售行为,执法人员现场依法予以收缴并登记,后续将按规定流程统一安全处置。同时,对商铺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详细宣讲禁售禁放政策,引导商户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下一步,永定区将进一步聚焦关键区域与重点环节,针对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组织联合巡查队伍,对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集贸市场等地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巡查,织密安全防护网,确保全区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规范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政策解读
一、规范燃放区域划定
(一)禁止燃放区域
1.永定街道、崇文街道、大庸桥街道、南庄坪街道全行政区域。
2.官黎坪街道(除仙人溪村以外区域)、西溪坪街道(三岔隧道以北)、阳湖坪街道(除禾家山村以外区域)、后坪街道(边岩社区以东区域)、枫香岗街道(所有社区及龙盘岗村)、沙堤街道(所有社区)。
3.全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地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6)景区、山林、茶叶基地等重点防火区;
(7)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限制燃放区域(元旦、除夕、大年初一至初三、元宵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官黎坪街道(仙人溪村)、西溪坪街道(三岔隧道以南)、阳湖坪街道(禾家山村)、后坪街道(边岩社区以西区域)、枫香岗街道(青鱼潭村、石牌村、玉泉山村)、沙堤街道(所有行政村)。
(三)规范燃放区域
永定区内禁止燃放区、限制燃放区以外的区域。
规范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在确保安全燃放的同时应遵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
1.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大气污染防治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市、区人民政府要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当事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由公安、城管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企业,由执法部门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其行业主管部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文婷
一审:胡苗
二审:李昌权
三审:庹宇
来源:永定区融媒体中心

湖南日报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