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鱼者”变“护渔人”,行刑反向衔接促湘江水域生态修复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市州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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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6:33:07
新湖南客户端1月22日讯 (通讯员 郭丹阳 陈钰欣 伍品倩)近日,在湘潭县涓水河畔,曾经的“电鱼者”王某、杨某军,在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将一筐筐鲤鱼、鲫鱼苗放入河中。这场放流活动,是检察机关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推动生态修复的一次生动实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现场。通讯员供稿)
2025年11月4日,王某、杨某军携带电鱼装备,在湘江流域涓水河射埠镇涓江新村河段非法捕捞水产品37.85公斤,价值560元。经湘潭县农业农村局鉴定,该捕捞方式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明令禁止的电渔方法,严重破坏渔业资源。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二人虽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但鉴于其行为已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向县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意见,建议行政处罚并督促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非法捕捞不仅破坏生态,更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承办检察官指出,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实现“刑事不罚”与“行政必究”闭环管理,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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