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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个人信息“裸奔” 检察监督推动445个村社组织规范信息公开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市州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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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6:33:21

新湖南客户端1月22日讯 (通讯员 张吟丰 邹淑梅 伍品倩)“如今,衡南县23个乡镇的375个村民委员会和7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均完成个人信息规范公开整改。”近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主任肖喜伟介绍。

2025年9月,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云平台推送的线索:辖区内部分村(社区)委员会在事务信息公开中未对公示人员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住址等敏感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存在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风险,严重威胁群众个人信息安全。

“如今村、社区的公示人员涉及中老年人居多、文化程度较低,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极易引发精准推销乃至电信诈骗等问题。”肖喜伟介绍,从源头堵住个人信息泄露的漏洞,方能治本。

承办检察官深入一线,针对全县2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信息去标识化情况,开展全覆盖走访调查。调查发现,绝大多数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政务公开信息中未对公示人员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住址等敏感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同时超期公示的问题普遍存在。

2025年10月11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圆桌会议,23个乡镇单位分管负责人到会。网信部门工作人员与大家面对面交流村、社区规范公开公民个人信息的实操方式。随后,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针对存在的信息公示未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等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对辖区内所有村(社区)的公开栏、政务平台等已公开的信息全面排查、整改。

(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召集各乡镇、相关行政机关的分管负责人举行圆桌会议。通讯员供图)

目前,全县2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政务公开信息已全部作了去标识化处理,其中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制定了《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或工作要点提示,严格遵守“初审—复核—脱敏处理—最终发布”的标准化信息公开流程,从源头上防止此类问题持续发生。

“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安全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个人信息保护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有关单位在公示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且必要的原则,做到既公示到位,又将对公民个人权益的影响降到最低,有效保护群众的个人信息与财产安全。”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丰说。

责编:伍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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