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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肇事逃逸致大学生遇难!代价:5年半刑期+99万元赔偿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市州动态
阅读:25
2026-01-16 08:20:31

新湖南客户端1月16日讯(通讯员 郭丹阳 陈钰欣 夏纹文)低头查看微信的一瞬间,便将19岁大学生的生命永远定格,肇事司机苏某自己也付出了5年半刑期与近百万元赔偿的沉重代价。近日,经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赔偿受害人家属99万余元。

去年6月某日深夜,苏某驾车途经村路时,手机消息提示音频繁响起,在一次低头查看微信的瞬间,车辆径直撞上路边行走的19岁大学生小明(化名)。监控显示,撞击后苏某仅停车数秒便加速驶离,车身留下清晰损坏痕迹。

“当时以为撞到东西,没看到人就抱着侥幸心理走了。”归案后苏某供述,却不知小明被撞后坠入路边水渠,因闭合性颅脑损伤失去行动能力,最终溺水身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苏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湘潭县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后认定:苏某肇事后逃离现场并藏匿车辆,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意图;客观上未对被害人实施有效救助,也未及时报警,其逃逸行为与小明的死亡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构成交通肇事罪中的“逃逸致人死亡”情形。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经审理认为苏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且逃逸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综合考虑其自首、认罪认罚、部分赔偿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驾驶时务必专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并救助伤者,任何逃避责任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严惩。生命无价,切莫因一时疏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责编:夏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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