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助力115万余元残保金“归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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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09:54:02
新湖南客户端1月9日讯(通讯员 李嘉璐 杨叶芳 )“如今,很多用人单位对残保金政策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从以前的‘被动催缴’转为‘主动申报’,征管秩序越来越规范。”近日,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就残保金征收情况开展“回头看”行动,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细数着工作成效。
这一转变的背后,是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之力守护残疾人就业权益的履职答卷。
2025年7月,嘉禾县人民检察院收到有关线索,提出嘉禾县在落实残保金政策上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嘉禾县人民检察院 随即成立专项办案组,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经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查明行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和30人以上企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未达到规定比例且不存在免征缴情形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检察官先后走访人社、税务、残联等部门,调取辖区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以及残保金征缴数据等,充分了解情况。通过数据比对分析,发现多数用人单位存在应缴未缴情形,而税务部门对欠缴单位没有采取有效追缴措施,国有财产面临流失风险。
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就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及听证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共同研究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依法向税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切实保障残疾人就业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税务部门迅速响应,推进残保金征收工作,健全残保金征管协作机制。截至目前,已向35户用人单位追缴残保金115万余元,全年累计征收残保金445万余元,同比增长21.97%。同时,110余家欠费单位名单及相关材料已依法移交至有关部门处理。
责编:杨叶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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