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12月29日讯(通讯员 杨森宇)安全生产是治国理政的重要课题,是高质量发展的底线工程,更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民生大计。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产业升级攻坚的关键阶段,基层治理中常常面临这样的现实考量:强调安全红线,是否会束缚发展活力?强化刚性监管,如何避免“一刀切”的弊端?推动全民参与,怎样破解“责任悬空”的困境?这些问题的本质,是对安全生产治理规律的深刻叩问,考验着治理者的系统思维与辩证智慧。
安全生产治理绝非孤立的监管行为,而是一项涉及政策、制度、文化、技术等多要素的系统工程,其核心要义在于把握“多元目标的辩证统一”——安全与发展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监管与服务不是相互冲突的治理选择,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不是割裂脱节的两个环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写入法律正文,这既为安全生产治理划定了根本遵循,也明确了“协同推进、辩证施策”的实践方向。唯有跳出“非此即彼”的二元思维,以系统观念整合治理资源、以辩证思维破解治理难题,才能构建起权责清晰、制度完备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
构建全域协同的责任体系,是安全生产治理的根基所在,核心在于打破“条块分割”的治理壁垒,实现“责任与效能的辩证统一”。 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从来不是单一主体的“独角戏”,而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大合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个必须”原则的深层逻辑,正是将安全责任嵌入国家治理的各环节,通过“权责清单化、履职规范化、问责刚性化”,破解基层治理中“监管真空”“责任悬空”等突出问题。在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因一非法炼铅案涉及环境污染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并联合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联合巡查机制,迅速实现了隐患清零、责任倒查,这一实践充分证明:唯有将分散的监管力量整合为协同治理的合力,把“各自为战”转变为“齐抓共管”,才能让安全责任真正落地生根,实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健全刚柔并济的制度体系,是安全生产治理的核心支撑,关键在于把握“惩戒与引导的辩证统一”。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的效能源于“刚性约束”与“柔性适配”的有机结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情节特别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罚款上限提至二亿元,正是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彰显了制度的刚性底色;而各地推行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奖励”“隐患自查自纠免责”等政策,则体现了制度的柔性温度。福建省三明市广丰矿业有限公司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既对4名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实现了“失职追责”的刚性要求;也通过案例通报、行业培训等方式,为同类企业敲响警钟,发挥了“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的引导作用。这种“刚柔并济”的制度设计,既守住了安全底线,又避免了“一罚了之”的简单化治理,让制度真正成为规范行为、防范风险的“硬支撑”与“软环境”。
培育深入人心的文化体系,是安全生产治理的灵魂所在,核心在于实现“理念与实践的辩证统一”。 安全文化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精神纽带,其本质是对人的生命权的尊重与保障,是“风险共防、责任共担”的价值共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安不忘危、防患未然”的思想,为现代安全文化建设提供了深厚滋养;而基层作为安全文化培育的主阵地,只有让安全理念融入日常、走进生活,才能构建起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安全治理共同体。在农村乡镇,湘西州古丈县岩头寨镇以“党建引领+警务护航+群防群治”模式,通过“民警包村制”“三长制”将安全宣传、隐患排查融入乡村治理,让群众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在城市社区,深圳坪山龙田社区推行“楼栋长之家”制度,291名楼栋长在自然灾害来临时逐户开展安全提醒、物资转移,用“熟人社会”的治理优势筑牢安全防线。这些实践充分说明:安全文化不是挂在墙上的标语、写在纸上的制度,而是转化为群众自觉行动的价值追求。只有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通过一次次宣传、一场场演练、一个个案例深植人心,才能让安全成为一种生活习惯、一种社会风尚,为安全生产治理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安全生产治理越是向深层次推进、面对的矛盾越复杂,就越需要以辩证思维驾驭全局、破解治理难题。当前,面临基层中小企业风险多、农村自建房隐患大、社区老龄化安全需求增加等新挑战,唯有以系统思维整合责任、制度、文化等治理要素,以辩证思维破解安全与发展、监管与服务、顶层与基层的矛盾关系,让安全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让安全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让安全责任更加落实到位,方能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筑牢坚实的安全屏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坚实、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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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古丈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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