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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就在我们身边 枫溪街道曝光6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头条
阅读:3291
2025-12-16 18:08:23

绿水青山就在我们身边,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为切实提升企业和居民的环保意识,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枫溪街道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对各类破坏环境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迅速介入、有效处置,纠正了一批影响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问题。现对近期查处的6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以案示警。

案例一  刘某某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

2025年11月14日,芦淞区枫溪街道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刘某某在枫溪街道辖区盛世路枫溪港排污站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立即当场制止,并联系相关部门到场处理。经调查核实,刘某某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运输并倾倒城市建筑垃圾,其行为已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依据相关法规,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应当取得城市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

案例二  余某违规露天焚烧落叶案

2025年12月6日9时许,芦淞区枫溪街道工作人员巡查至辖区凤鸣园附近,发现余某在凤鸣园祭祀台露天焚烧落叶,产生浓烟,被执法队员制止并扑灭火点。经查,余某在人口密集区露天焚烧落叶造成烟尘污染,其行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部门对其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案例三  朱某偷倒污水案

2025年11月21日,芦淞区城管枫溪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芦淞区沿江路枫溪湿地公园附近时,发现一台牌照为湘BA***2吸污罐车在路边排放淤泥、污水,污染周边环境,被执法人员当场制止。经查,该罐车所有人朱某在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运输并偷倒淤泥、污水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责令涉事人员立即整改。当事人朱某对偷倒现场进行整体修复,于2025年11月21日修复到位。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

案例四  曹某露天焚烧垃圾案

2025年12月7日,芦淞区枫溪街道工作人员巡查至建宁大桥东口200米某汽修厂旁废品回收站附近时,发现曹某在回收站露天焚烧垃圾,现场浓烟弥漫。工作人员上前制止并扑灭余火。经核查,曹某在人口密集区露天焚烧垃圾造成大气污染,其行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已构成违法,执法部门对其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内焚烧垃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五  坚栗村露天焚烧秸秆 

2025年12月9日,芦淞区枫溪街道工作人员巡查至枫溪街道坚栗村六瑞组处,发现村民陈某某在田间堆积秸秆并进行焚烧,烟雾明显,执法人员当场制止并扑灭火点。经核查,焚烧秸秆地点位于《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的通告》中明确划定的禁烧区域。陈某某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鉴于陈某某属初次行为且认错态度良好,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书写保证书,承诺不在发生类似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案例六  某建设公司违规作业造成扬尘污染被责令停工整改

2025年11月22日,芦淞区枫溪街道工作人员巡查中发现,枫溪大道南段一工地裸露土方未完全覆盖、扬尘管控不到位、道路清洗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扬尘污染,影响周边环境。城管枫溪中队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核查,发现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施工方立即整改,并根据株洲市当前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相关要求,要求工地在大气污染预警期间停工。施工方积极配合,当场完成整改,扬尘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枫溪街道将持续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呼吁广大居民和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共同守护我们的蓝天碧水净土。

责编:郭玲

来源:芦淞区枫溪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