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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自己收烟加工卖,算犯法吗?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市州动态
阅读:13648
2025-12-09 08:27:50

案情回顾:

“自己收点烟叶,加工好了卖出去,也算犯法?”家住益阳市资阳区的郭军(化名)心里一直揣着这个疑问。2022年夏天,他在未办理任何烟草专卖许可的情况下,独自跑到贵州,走村串户从烟农手里收来一捆捆烟叶。之后,他又雇了几名工人,把烟叶烘干、切丝、整理,一批批看似“正规”的烟丝就这样流向了市场。

在郭大山看来,这不过是“挣点辛苦钱”。直到执法人员找上门,他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经查,他在1年多时间里销售烟丝金额累计达27万余元,非法获利9万余元。

“烟草专卖制度是国家为保障消费者利益和维护国家财政收入而实行的重要制度 非法经营烟草绝非普通的“做生意”,而是违法犯罪行为。”承办检察官介绍,根据《刑法》第225条及相关司法解释,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即构成非法经营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目前,资阳区人民检察院已对郭军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说法:

烟草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经营烟草必须“持证上岗”。在未取得相关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收购、运输、储存、销售烟草制品。

常见的非法经营行为包括:

1 .无证经营: 未取得相关许可证擅自生产、批发、零售烟草制品;

2.销售非法来源烟草: 明知是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如假烟、私烟)而予以销售;

3.非法运输: 无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4.违反禁售规定: 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等。

责编:伍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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