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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熟人借钱“套路”!诈骗同窗163万获刑十年半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市州动态
阅读:10877
2025-11-24 16:32:48

新湖南客户端11月24 讯 (通讯员 郭丹阳 陈钰欣 “以为帮老同学渡过难关,没想到掉进精心设计的陷阱。”近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披露的一起特大诈骗案引发关注。冯某因轻信高中同学张某的“借款”请求,累计被诈骗163万余元。最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退赔冯某经济损失125.9万余元。

2022年3月,失联多年的张某突然联系冯某,声称在广州开办艺考培训机构急需资金周转。为取信于人,张某精心伪造机构照片、学生上课视频及与“校领导”聊天截图。冯某看到“证据”后信以为真,认为艺考行业利润丰厚,张某有还款能力,遂开始频繁转账。

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张某以打点学校领导、发放老师工资、交场地租金等名义多次向冯某“借款”,并偶尔归还小额款项维持信任。冯某甚至为此向银行和网贷平台借款。直到2024年6月,冯某专程赴广州核实才发现,所谓培训机构根本不存在。张某坦白,他失业已两年,骗来的钱全部用于打牌和生活消费,其微信支出显示与牌馆老板、牌友的转账金额高达200余万元,立案前后张某共计退还冯某38万余元。

雨湖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开办艺考培训机构的事实,长期以“借款”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最终作出前述判决。

承办检察官提醒,面对熟人借款请求,务必核实对方所述事由的真实性及经济状况。大额资金往来应保留凭证、明确用途,切勿被感情和承诺冲昏头脑。多一份核实,少一份轻信,才能守住“钱袋子”,莫让信任成为骗子的“捷径”。

责编:杨叶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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