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犯人”背了“假前科”?检察精准司法“既不漏罚,也不错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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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0:11:10
新湖南客户端11月17日讯 (通讯员 欧阳柳柳 伍品倩)一名男子因非法狩猎被捕,却在身份核对时意外发现自己竟有“前科”。是他隐瞒罪行,还是另有隐情?近日,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结了一起特殊的非法狩猎刑事案件。
2024年的一天,曹某某因捕捉斑鸠被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民警当场查获,涉嫌非法狩猎罪。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警方发现他名下还有一项2018年的盗窃罪判决记录。对此,曹某某坚决否认,称自己对此前科完全不知情。
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侦查人员决定从曹某某的哥哥曹某甲处寻找调查的突破口,然而曹某甲却表示不愿意配合。 资阳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侦查监督协作时获悉此事,随即协助调取2018年盗窃案的原始卷宗,提取其中“曹某某”的指纹信息,并与曹某甲进行比对。指纹鉴定结果显示,当年实施盗窃的实为曹某甲,其冒用弟弟身份承担了刑事责任,导致曹某某名下留下不实的前科记录。
2025年初,曹某某非法狩猎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资阳区人民检察院将身份冒用线索移送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后由市检察院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今年4月,法院作出裁定,将原盗窃案中的被告人信息更正为曹某甲。
案件办理期间,曹某某主动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向环保部门缴纳修复金,并承诺参与环保宣传。考虑到其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诚恳,2025年5月,资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公开听证,依法对曹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同时致函公安机关,建议删除其错误前科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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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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