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赔偿金“游”进洣水 2万尾鱼苗织密修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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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6:22:00
新湖南客户端11月4日讯(通讯员 杨叶芳 刘凤)近日,茶陵县南浦铁犀洣水河畔,2万余尾经检疫合格的草鱼、鳙鱼苗顺着放流通道跃入河中,溅起阵阵水花。这是茶陵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针对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展的专项增殖放流行动,让生态修复在司法护航下落地见效。
据了解,此次投放的鱼苗并非财政拨款购置,而是全部来源于非法捕捞违法行为人缴纳的生态赔偿金。为确保修复实效,相关部门对鱼苗进行了多重筛选:不仅优先选用适配洣水流域生态环境的本地原生品种,还通过分批次投放的方式降低应激反应,最大限度保障鱼苗存活率。

放流现场,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与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违法行为人亲手将鱼苗送入河中,以 “补过” 方式直面生态损害责任。“以前只想着捕鱼增收,没想到会给河里的生态造成这么大的伤害。” 参与放流的违法行为人望着欢快游动的鱼苗感慨道。
放流过程中,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趁热打铁 ,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等内容现场普法,详细解读非法捕捞的法律后果与洣水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
“增殖放流不是简单的‘放鱼了事’,而是司法护航生态保护的具体举措。” 茶陵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将生态赔偿金专项用于生态修复,既打破了“以罚代管”的传统模式,实现了法律惩戒与生态修复的双重效果,又通过“司法+行政”协同监督机制,确保鱼苗投放科学规范、修复成效实打实。草鱼、鳙鱼等滤食性鱼类的投放,还能有效改善水体质量,与当地正在推进的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形成互补,助力洣水流域生物多样性恢复。
责编:杨叶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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