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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粮袋藏赃款50万元!宁乡检察审查起诉,涉案男子被依法判刑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市州动态
阅读:21608
2025-10-23 08:13:02

新湖南客户端10月23日讯(通讯员 夏纹文 罗亚莹 徐康莉)深夜路口的猫粮袋里,竟藏着50万元诈骗赃款!近日,一起以宠物用品为幌子的赃款转移案,经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被告人李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判刑。

去年5月24日凌晨,韶关某镇偏僻路口,李某将一辆小车停靠路边等待,不久后,货运车抵达,同车人邱某(已判刑)身着迷彩外套、头戴头盔口罩,确认无监控后,从货运车上抱下一只猫和几大袋猫粮。上车后,二人迅速拆开猫粮包装,里面竟然藏着50万元现金!这笔钱正是宁乡市居民陈女士的被骗款。

事情要追溯到去年5月中,宁乡市居民陈女士被化名“王潇杰”(身份未查明)的男子以“期货投资”为由骗走现金50万元。为躲避侦查转移赃款,他让陈女士将50万元现金包裹严实,藏匿于猫粮袋中,再通过某拉货平台以“普通货物”名义,将这批“猫粮”从宁乡运往韶关某镇。

李某和邱某是“王潇杰”找的线下接货人。他们分工明确:邱某负责接赃,李某负责开车、等候接应。直到案发,2人共协助转移诈骗赃款70万元,其中20万元未遂。

案件移送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后,检察官查明:邱某、李某受“王潇杰”指使,共接收、转移诈骗赃款70万元(其中20万元系未遂),造成陈女士50万元损失,李某从中非法获利7000余元。

宁乡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李某明知“猫粮袋”中现金系犯罪所得仍转移,情节严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其系共同犯罪从犯,且有自首、部分未遂、退缴大部分违法所得等情节。近日,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全部违法所得被追缴没收。

责编:夏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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