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拿钱捞人”其实是“要你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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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1:31:24
新湖南客户端10月14日讯(通讯员 郑汉清 张媛 杨叶芳)亲友犯罪被抓,家人抱着侥幸心理,企图通过一些“特殊渠道”“捞人”,结果上当受骗。近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花钱捞人”请托型诈骗案,雷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时间回到2022年,被告人雷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梁某,不久,二人在桂阳偶遇见面,互相添加了微信好友。梁某与雷某聊天时提起其表弟因涉嫌开设赌场被刑事拘留,雷某谎称有关系可帮其表弟办理取保候审,把人捞出来,但上下打点需要“活动经费”。梁某着急将表弟“捞”出来,未经思考就听信了雷某的话,将21000元“活动经费”通过微信转给雷某。雷某收到钱后便人间蒸发了,梁某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那 些谎称能够办理取保候审的“司法黄牛”,不仅骗取他人钱财,更严重践踏法律尊严,消耗了社会的信任。” 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 任何企图借助司法程序谋取私利的欺诈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厉惩处。遇到类似情况时,务必保持清醒、擦亮双眼,一定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切不可病急乱投医,给骗子可乘之机。
责编:杨叶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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