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网络销售含违禁成分减肥产品案件,依法对潘某某、王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案情回顾
2022年12月起,王某通过微信渠道以每盒180元至220元不等的价格购入“韩国燃脂瘦”“益生元压片糖果”等减肥产品,然后以每盒330元或350元的价格销售给潘某某,再由潘某某通过知名网络平台以每盒550元或680元的价格向客户出售。
2023年2月至5月间,消费者李某某等人服用上述减肥产品后,先后感觉身体不适,向潘某某、王某投诉并告知经专业机构鉴定产品里面含有盐酸西布曲明禁用成分。据悉,盐酸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药物,副作用大,会造成心率加快,血压增高,严重时可导致中风甚至死亡。
潘某某、王某为获取不法利益,在明知产品含有盐酸西布曲明禁用成分的情况下,依然向其他客户公开销售,直至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查,王某共计向不特定消费者销售61盒含有盐酸西布曲明禁用成分的减肥产品,销售金额为2.021万元,违法获利近9000元;潘某某共计向不特定消费者销售55盒含有盐酸西布曲明禁用成分的减肥产品,销售金额为3.025万元,违法获利近1.8万元。
2024年1月,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发现该案可能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立即启动公益诉讼审查程序。经审查,该院认为该案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同年3月,岳塘区人民检察院以潘某某、王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潘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
在审理过程中,岳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潘某某、王某在国家级媒体公开道歉并承担销售金额三倍赔偿金9.075万元。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微信交易记录、检验报告等关键证据,完整呈现违法销售链条。法院判决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求。
为全链条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还监督公安机关将销售“韩国燃脂瘦”的上线覃某某抓获归案,从源头上遏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检察官提醒
潘某某、王某明知产品含禁用成分仍售卖,致消费者不适,最终被判刑,还需赔偿、公开道歉。请广大消费者注意:切勿购买来源不明的减肥产品,留意成分表,服用后不适及时就医,发现违法行为可举报,守护自身健康与权益。
责编:杨叶芳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湖南日报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