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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检察:追回迟到8年的赔偿款后,数字检察促564件类案跟进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市州动态
阅读:15612
2025-09-16 16:18:43

新湖南客户端9月16日讯 (通讯员  阮占江 帅标 彭中平 “感谢检察机关,赔偿款5万元到账。”近日,瞿女士打电话告知醴陵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语气 难掩激动。这份迟到的赔偿款,历经波折,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 

2017年3月,瞿女士的父亲瞿某圣外出务工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被撞成10级伤残。这场变故让瞿家陷入困境,光是住院治疗就花费了不少费用。 

为讨回公道,瞿女士代父亲将肇事司机易某诉至法庭,醴陵市人民法院判决易某赔偿原告损失共计11万余元。 

案件虽胜诉,执行却困难重重,因未发现易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于2020年裁定该案终结本次执行。

2025年4月,距离事故发生过去了8年,瞿某 已不幸离世,但其一家仍未获得全额赔偿。身心俱疲的瞿女士拿着那份胜诉判决,怀着最后一丝希望,走进醴陵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案件执行监督。 

经审查,执行裁定书上记载着法院已采取执行行为,但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所以暂时结束了这一次的执行程序。

乍看之下,案件似乎已陷入僵局,可检察官在与瞿女士深入交谈中,敏锐捕捉到关键线索——瞿女士提到易某经营果园,有一定的收入。 

这一线索成为案件“复活”的突破口。承办检察官果断行动,立即调取易某的银行流水,发现其账户每年都有一笔固定定额款项支出。顺着这条线索深挖细查,检察官最终揭开真相:易某每年花费8000余元购买3份分红型商业保险,保费累计支出约7万元,保单现金价值达5万余元。 

易某作为被限制高消费且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竟违反规定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具备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掌握相应证据后,2025年5月7日,该院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并移送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督促法院迅速恢复执行程序,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法院迅速冻结该3份商业保险,并将可执行的现金价值5万余元拨付到了瞿女士的账户。 

案件虽已办结,但检察机关并未止步。 该院利用数字检察手段,对6998名限高消费人员展开全面核查。经筛查,发现其中有564份理财型商业保险具备执行条件,遂对法院制发类案治理的综合检察建议,移送执行线索,并建议法院通过打破数据壁垒、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等方式,强化对涉商业保险案件的处置,共同破解执行难问题。

目前,法院已启动对该564份商业保险的核查措施,后续将加强与商业保险公司的信息共享机制。 

责编:伍品倩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