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多污染 “老大难” 检察建议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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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08:26:28
新湖南客户端9月9日讯 (通讯员 李航 夏纹文)“我们已按要求拆除全部破碎设备,新址正办理证照、环评手续,今后会规范经营。”近日,澧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经营部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 “回头看”,某废品加工厂经营者汪某说道。
今年6月,澧县人民检察院从县人大大气污染防治 “一法一条例两规定” 执法检查问题清单中,发现澧西街道某废品经营部存在隐患——未办环评手续,厂房条件简陋,废旧塑料制品乱堆乱放,还散发明显异味。
办案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查,抵达后便闻到刺鼻的塑料异味,厂区内废旧塑料制品随意堆放,现场秩序混乱。周边群众反映:“每逢夏季高温多雨时节,此处便沼污横流,异味愈发浓烈,我们只得终日紧闭门窗,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办案检察官调阅卷宗发现,该经营部2021年2月注册成立,同年3月就因粉碎塑料产生臭味遭居民多次投诉。当时环保部门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建设项目擅自开工”罚款6000元,可4年多过去,环评手续仍未办理,刺鼻异味也未消除,成了长期困扰居民的顽疾。
针对这一群众关切的问题,澧县人民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今年7月,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处理该废品经营部违法排污行为。同年8月,行政机关书面回复,已责令经营部限期拆除破碎装备。经核查,经营部不仅拆了设备、停止破碎生产,还配套建设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近日,办案人员再次回访,看到回收制品整齐码放,塑料异味彻底消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表示:“此处不符合环评条件,经营者计划搬迁扩营,后续我们会跟进新厂监管,确保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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