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9月3日讯(通讯员 杨叶芳)“感谢检察官的付出,仰仗法律利剑,我的心得到了慰藉!”近日,收到迟到9年的5万元退赔款,文女士向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发来饱含深情的致谢短信。这笔款项,是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湘乡市人民检察院联动履职的成果,为这个因案致困的家庭带来了久违的阳光。
时间回溯至2016年。彭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在多地流窜盗窃,其中在湘乡市贺某家作案最为恶劣,洗劫现金22万元及价值1.5万元黄金首饰,致使贺家蒙受巨大损失。2017年,法院依法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共同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然而,判决生效后,退赔款执行却陷入停滞。更令贺某家雪上加霜的是,作为“顶梁柱”的贺某于2017年3月因病离世,留下妻子文女士独自抚养两个未成年子女,生活陷入困顿,退赔款执行更显渺茫。
转机出现在2024年初。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李某减刑信访案时,敏锐发现李某在服刑期间仅缴纳了5万元罚金,却未履行对被害人的退赔义务。这一线索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统一调度,迅速交办至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核查。
湘乡市检察院立即行动,实地走访贺家。面对丈夫去世多年、退赔无望的窘境,文女士强忍心酸道:“孩子爸爸都走了这么久了,可赔偿还只是一纸空文……”其艰难处境触动了检察官。于法,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应优先退赔被害人;于情,孤儿寡母亟需司法关怀。湘乡市检察院迅速核实上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统筹协调,推动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李某缴纳的5万元罚金依法退回。
经邵阳、湘乡两地法检机关高效协作,日前,这笔款项作为退赔款执行到位,及时纾解了文女士一家的燃眉之急。“孩子秋季入学的学费,终于有着落了。”文女士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以此案为契机,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强化对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法律监督,督促法院加大财产查控与追缴力度,切实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优先实现。目前,检察机关正协同法院监督另一名共犯彭某将已缴纳的4000元罚金退赔给文女士。
在推动退赔款执行的同时,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同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文女士及其子女争取救助资金,以法治之力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撑起一片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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