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永定中心城区治丧行为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殡葬领域改革,深化移风易俗,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提升旅游城市文明形象,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和《张家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现就规范永定中心城区治丧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为永定中心城区,具体包括:永定街道(教场社区、后溶街社区、紫云社区、北正社区、解放社区、回龙社区、崇实社区),崇文街道(沿河社区、南正社区、凤湾社区、燕窝塔社区、禾家山社区、思善桥社区、宝塔岗社区),官黎坪街道(官黎坪社区、龙门社区、鲤鱼池社区、黄金塔社区),西溪坪街道(彭家巷社区、胡家河社区、渡口社区3-7组、打鼓台社区1-6组、西溪坪社区1-4组和8-12组),南庄坪街道(永康社区、南庄坪社区),大庸桥街道(名流园社区、月亮岛社区、大庸桥社区、热水坑社区太极溪以东、且住岗社区、大栗坡社区开明路5-6组)。
二、原则上自2025年9月1日零时起永定中心城区实施范围内丧事活动到金山陵园、三望坡生命纪念园等合法合规场所办理。
三、办理丧事活动应当遵守文明、节俭、遵章、守礼的原则,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城区街道、公园广场、景区周边、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区域进行搭建灵堂灵棚、停放棺材遗体、摆设花圈挽幛、悬挂拱门气球、燃放烟花爆竹、沿街游丧、焚烧祭品、敲锣打鼓、吹奏乐器、抛撒冥纸(钱)等扰民行为。
五、殡葬服务场所须严格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全力保障群众治丧需求;须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变相收费,严禁捆绑消费、强制消费。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民政、城管、公安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或处罚。其中对噪声扰民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和《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要带头支持殡葬改革,带头执行本通告规定,并引导群众规范治丧。以上人员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除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外,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八、文明治丧,人人有责。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并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欢迎广大市民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永定区民政局:0744—8222535;永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0744—8596286。
特此通告。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8日
责编:文婷
来源:永定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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