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被法人”遭处罚 检察监督助力讨回“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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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09:52:54
新湖南客户端7月29日讯(通讯员 郭丹阳 陈钰欣 夏纹文)近日,七旬老人罗某来到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感谢承办检察官为其追回被强制扣划的15万元“养老钱”,并解除“挂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这起历时两年的行政争议案件经检察监督终获圆满解决。
2022年9月,罗某在某门业公司打工时,负责人肖某以“完善手续”为由骗取其身份证并签字,使其成为肖某实际控制的五家公司“法定代表人”。2023年7月,其中一家公司因环境违法被环保部门罚款7.6万元,作为“法定代表人”,罗某被连带处罚。因未及时缴纳罚款,环保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25年1月罗某存款15万余元(含滞纳金)被划扣。
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后迅速调查,检察官调阅法院执行案卷、环保处罚卷宗,实地走访涉案厂房,并委托第三方进行笔迹鉴定。结果显示,行政处罚及执行阶段的“罗某”签名均系伪造,多名证人证实处罚决定书未实际送达本人。经查,被限制高消费的肖某利用罗某年迈不懂法,欺骗其“挂名”以转移责任,甚至在罗某首次被罚后,仍安排其担任新公司法定代表人。
2025年4月,检察机关向环保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指出对非实际管理人罗某处罚存在事实认定错误;同时建议法院纠正不当执行行为。组织环保部门、法院召开“圆桌会议”,三方就法律适用、程序规范达成共识。在检察机关监督下,法院建议环保部门撤销行政处罚并强化执行审查,目前罗某被扣划的15万余元已全额退回。检察机关同步支持罗某起诉,涤除其五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
针对暴露的工商登记审核漏洞,岳塘区人民检察院表示将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建立法定代表人登记实质审查机制,从源头防范“被法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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