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房”不胜防:“假房东”是“真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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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09:17:04
新湖南客户端7月23日讯(通讯员 龙星宇 杨叶芳 ) 近日,韶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以伪造房产证诈骗他人40万元的房产中介贺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时间回到2021年12月,房产中介贺某向曾为邻近商铺店主的汤女士提议,共同出资购买其“待售”房产后转售获利。汤女士应允后,贺某竟从网上定制了假房产证和假身份证,并安排朋友周某冒充“房东”。当月月底,汤女士在贺某引荐下,与周某签订购房合同,并随后将40万元转至贺某账户。
此后,汤女士多次催促卖房分利,贺某均以“买家不合适”、“价格未谈拢”等借口拖延。2022年8月,心生疑虑的汤女士前往韶山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方知所持“房产证”系伪造。汤女士立即要求贺某退款。贺某为拖延时间,与汤女士签订还款协议,并偿还了18万元。此后,贺某再次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今年5月,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贺某立案侦查,并于6月将该案移送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韶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贺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大家在签订相关购房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验房东身份、核实房屋产权证,仔细了解房屋情况,不轻易相信他人给出的“好处”。一旦发现上当受骗,一定要 保全证据, 并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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