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县城区高考、学考、中考期间禁噪的通告
为确保广大考生在高考、学考和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教育部和全 县 2025年高考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经 县 人民政府同意,对 县 城区高考、学考和中考期间 实行 禁噪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禁噪时限。 从 2025年6月1日22时至6月20日17时止。
二、 禁噪范围。 6月7日至9日 , 县 一中 考点及考生住宿地 、 县二中 、 县职业中专考生住宿地 ; 6月12日至14日, 县 一中、 县二中考点及考生住宿地 ; 6月18日至20日, 县职业中专、县龙池实验中学考点及住宿地 、 县詹乐贫中学考点 周边 5 00米范围内,严禁一切噪声。考点周边路段将根据需要实行交通管制。
三、 建筑禁噪。 建筑工地及装饰装修场所, 22时至次日7时、12时至14时禁止施工作业。
四、 生活禁噪。 露天歌舞 、 广场舞和 促销活动, 20时前必须停止;室内歌舞厅、KTV、酒吧、夜市、网吧等娱乐休闲场所,在当日24时前一律停止营业。
五、 车辆禁噪。 市城区禁鸣区域内,机动车辆禁止鸣笛;禁止非法改装、拆除消声器的摩托车上路行驶。
六、 严格执法。 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 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发生噪声扰考行为依法查处。 欢迎广大市民对各种噪音扰考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12345、报警电话110。
汉寿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 30 日

编 辑:傅莹莹
一 审:刘晓燕
二 审:朱自刚
三 审:张智峰
责编:傅莹莹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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