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0日讯(通讯员 黄湘琳 曾珊珊)4月8日,桑植县人民法院陈家河人民法庭与陈家河派出所通过“警法联动”,高效调解一起因邻里琐事引发的打架纠纷,督促当事人当场履行赔偿协议,为辖区平安建设注入法治正能量。
田大姐与方大姐本是邻居,2025年2月,因自来水排水管供应双方发生口角,争执中因情绪失控引发肢体冲突,致方大姐的面部及左眼上方的眉角受伤。现场报警后,派出所一直在协调办理,但双方就赔偿数额迟迟未能达成一致。
4月初,法庭受派出所邀请,提前介入矛盾化解。在了解该案详细情况后,得知双方在打架事件中均有不同程度的过错,由于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双方一直僵持不下。法官预判,如果派出所调解未果,方大姐针对损失定会将田大姐告上法庭,双方势必将对簿公堂,进一步扩大损失不说,矛盾还会再次升级。为尽快解纷,防止矛盾激化,法庭与派出所商定联合开展一次调解工作。
“方大姐,就您关心对方如何赔偿的问题,我们法庭同派出所一起依据法律规定给您算个账,您好有个心理预期,您看怎么样?”“那可真是太好了!太感谢你们为百姓考虑了。”调解过程中,法官详细分析了各方过错,释明赔偿项目及标准,以解除双方的困惑。针对田大姐“不愿赔偿”的抵触情绪,采取了“背靠背”的调解方式,通过释明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可能面临的受处罚风险及诉讼风险,让其彻底认识到自己冲动的代价。
在法庭及派出所多次不懈的努力之下,双方于4月8日达成和解协议,田大姐当场向方大姐支付各项赔偿款15000元,两位大姐最终握手言和,双双对法官、民警表示感谢,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人民法庭离群众家门口近,是矛盾纠纷化解的“前哨站”。“以往这类纠纷容易反复扯皮,矛盾双方接受治安处罚的同时,还要面临民事赔偿的风险,在矛盾无法调和的情况之下,也容易加重当事人负担。现在通过警法联合调解,真正实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也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效举措”。陈家河人民法庭负责人表示,将不断加强与辖区其他各职能部门的联系,持续优化“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纠纷分层过滤体系,疏导更多的司法力量向前端发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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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桑植县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