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一警示丨行车未保持安全距离,后果……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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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7:07:07
编者按:
车祸猛于虎,安全大于天。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即日起,永定区融媒体中心联合张家界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微观永定”推出专栏【一案一警示】,通过历年来发生在永定区的交通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警示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出行时勿忘交通安全。今天推出第一期《一案一警示丨行车未保持安全距离,后果……》 。
2024年11月9日18时许,王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永定区滨河路与和平路交叉路口时,追尾碰撞宋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碰撞产生的碎片击碎右侧车道龚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的后挡风玻璃,宋某被撞击后继续向前碰撞对向车道由秦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造成四车受损,宋某受伤住院。
交警部门认定: 当事人王某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根本原因,负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 距离产生美,请广大驾驶人保持安全车距!安全车距没有绝对标准,只有动态标准,驾车途中,要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的安全距离,严格控制车速,谨慎驾驶。
责编:文婷
来源:永定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