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3月26日讯 (通讯员 张吟丰 丁若彤 ) “二十年前,堂姐偷走了我的名字;二十年后,检察官归还了我的人生。”近日,看着眼前刘女士发来的结婚证照片,湖南省韶山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丹阳想起了刘女士发来的这句话。
对于丹阳来说,案件已经办结。但对刘女士来说,她的幸福人生才刚刚开始。
“我清清白白活了几十年,怎么就变成了隐瞒婚史的‘骗子’?而且‘前夫’居然还是我的前姐夫?”2024年12月5日,湖北咸丰的刘女士紧攥着一沓材料走进韶山市检察院,她眼眶泛红,手指因焦虑不停摩挲着衣角。丹阳接过材料后,耐心宽慰着刘女士。她深知,这场冒名婚姻不仅涉及法律程序,更关乎刘女士的尊严。
几天前,刘女士与未婚夫来到咸丰县民政局登记结婚。没想到,她雀跃的心情被工作人员的一句话打入冰窖:“您的婚姻登记信息显示为离异,需要提供离婚资料才能登记结婚。”
“我从未结过婚,怎么可能离婚?”刘女士十分气愤,但电脑屏幕上的“离异”二字像一把刀,刮开了20年前的一场“身份盗窃”。
命运齿轮的错位,要追溯到2004年。刘女士的堂姐刘某与韶山的赵某恋爱,因家庭户口资料遗失,堂姐在刘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她的身份与赵某在韶山市登记结婚。2010年,为逃避计划生育处罚,刘某再度冒用刘女士的身份信息与赵某办理了离婚手续。
得知真相的刘女士心急如焚,马上赶到韶山,向韶山市民政局申请撤销被冒名的结婚和离婚登记,却被告知“历史数据无法撤销”。刘女士搜索法律条文、咨询专业律师,得到的回复均是:“程序复杂、难度较大。”
接到监督申请后,丹阳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她先是找到刘某了解情况,又到民政局调取了原始婚姻登记档案,发现刘女士结婚、离婚时的照片均非其本人,签名笔迹也截然不同。初步掌握案情脉络后,丹阳又来到赵某与刘某曾居住过的村子核实情况。
2024年12月10日,韶山市检察院依法向韶山市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职,对刘女士与赵某的婚姻登记情况进行审核,及时作出撤销决定。
最终,经层报湖南省民政厅审批,2024年12月18日,湖南省民政厅撤销了刘女士与赵某的婚姻登记,同时对相关当事人予以训诫。
“您的冒名婚姻登记已经撤销,可以去登记结婚啦!”丹阳立即将这个好消息告知了刘女士。电话那头,刘女士喜极而泣。
责编:杨叶芳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