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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优化营商环境再出新举措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石门
阅读:2002
2025-03-05 16:14:07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5日讯(通讯员 章珊)近日,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印发了《规范生态环境执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一系列新举措,展现了石门生环分局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态度和决心。

新印发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从“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政企沟通、优化监管模式、规范执法行为、严控检查频次、推行柔性执法、注重事后整改、严肃责任追究”八个方面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

新措施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执法方式上的转变,一是将预防环境违法行为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利用非现场远程监管,对监测数据异常、排放量超标等潜在风险,实施点对点提前预警;二是严格控制现场检查频次。制定了入企检查事项清单,公布年度检查频次,无特殊情况,对同一企业年度检查不得超过两次;三是整合行政检查事项。在日常执法检查中整合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实现一次执法行动,完成多个任务,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实施精准执法,真正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分忧”;四是推行“首违不罚”。除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外,对违法行为轻微的企业采取“三次告知制度”,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再进行立案查处。

近年来,石门生环分局深入践行“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理念,多措并举、推陈出新,取得了显著成果。据统计,2024年,石门生环分局共开展现场检查140家次,比2023年降低58%;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件,比2023年办案降低80.5%;对2家企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对4家违法企业从轻处罚,减免金额达53.79万元。强有力的举措也让石门生环分局赢得了广泛好评,在全县营商环境评价中,石门生环分局的排名从2023年的第28位跃升至2024年的第10位。

责编:杨青

一审: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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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池琳

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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