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 格规〔2019〕2015号)、《湖南省财政 厅、湖南省地税局、湖 南省残联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 通知》(财税〔2016〕46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启 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 知》(残联厅函〔2021〕36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残 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象
辖区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时间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开始时间为3月 1日。我区集中办理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5月 31日期间的工 作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业务网报系统关闭时间为10月3 1日。 如因其他原因而暂时无法办理的,请各用人单位登录“湖南省 残疾人联合会官网”(网址: https :// www . hndpf . org / ) 的通 知公告栏进行查询将予以告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的公 告》(2023年第5号),自2024年起,我省用人单 位残疾人就 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统一调整为按年申报缴纳 ,征期为每年6 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单位在此期间一次性申报缴纳本年 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 、审核方式
2025 年 , 各 用 人 单 位 继 续 通 过 湖 南 省 政 务 服 务 网 ( http://zwfw-new.hunan.gov.cn/ )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情况联网认证系统”申报、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 证审核。请各单位优先选择“一件事一次办”的线上申报办理 方 式 。
来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线下办理的用人单位,需自 行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进行现场 申报,扫描、上传资料,办理流程与“一件事一次办”的线上 申报方式相同,并且需要将申报材料留存以备查,线下办理地 址:零陵区荔枝东路一号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操作指南》可 在“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自行下载。
四、相关要求
(一)请相关单位在3、4月份尽早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情况联网认证审核,避免5月份扎堆申报而导致无法及时反馈 相关信息。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全 额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所申报的残疾职工要符合签订1年以上(含 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上岗工作的基本要求。
(三)申报过程中,残疾职工的工资和社保 数据信息,如 果系统数据库未能自动核验的,需将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残 疾职工1-12月份月工资银行流水、社保参保证明等)进行扫描、 上 传 。
(四)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推送 的信息为准,残疾人证不在有效期内的不予审核通过。
(五)区残联(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将在用人单位 提出申报请求之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工作。 用人单位查询 到系统提示“已审核——通过”后需点击“完成申报”,待省 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发送税务部门后,方可自行打印《按 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前往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 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果查询到“已审核——未通过”的,请根 据系统提示尽快上传相关资料。
(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用人单位 向税务机关申报时,安排了残疾职工的,要提供由“全国残疾 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生成的认定书;没有安排残 疾职工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七)请各一级预算单位负责通知二级单位申报残疾人按 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并告知注意事项。
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并告知注意事项。
(八)用人单位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 时提交的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将根据各单位系统申报情况,加大对用 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实地核实力度,请相关单位予以 积极配合。
五 、材料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六 、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依法予以警告,责令限 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自欠缴之日起, 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系统咨询电话:邢工 13857168018
业务咨询电话:唐建龙,电话:0746-2831848,18874633146
附件: 1.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办理材料清单.docx
永州市零陵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2月28日
责编:郑炜
一审:单建华
二审:陈斌
三审:卿旭平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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