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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规范县域矿山生态修复地方性法规3月1日起施行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花垣县
阅读:2446
2025-03-01 15:11:16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锰三角”矿业污染治理重要批示精神,为矿山生态立法,修复“生态疤痕”。今天,《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条例》正式施行,作为全国首部规范县域矿山生态修复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施行,标志着“锰三角”矿业治理向法治化轨道迈出关键一步。

宣传现场(本组图片均由简彪拍摄 )

郁郁葱葱的边城公园,是花垣县的“城市氧吧”。今天,人们在公园里一边畅享生态文明之美,一边踊跃学习生态法治建设的新成果——《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条例》。县直有关部门给市民送上3000余份《条例》手册,精心布置矿山生态修复成果展,让市民朋友看得入心入脑。

市民们观看矿山生态修复成果展

花垣县市民向春玲说:“作为普通的市民,我们肯定要知法守法又要懂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好我们的家园,建设我们的家园。”

市民认真阅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条例》

今天正式施行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条例》共计12条,就建立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机制、完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激励和保障措施、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从制度上破解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据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显示,该《条例》是全国首部规范县域矿山生态修复的地方性法规。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条例》

“《条例》特别规定了县人民政府对于哪些因为历史遗留、责任人缺失、政策调整关闭且政府明确承担修复责任的废弃矿山的修复主体责任,这一举措,如同一张严密的保护网,确保了所有矿山都能在生态修复的道路上不掉队,实现了真正的全覆盖。”花垣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寿斌说道。

向市民发放《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条例》

良法促善治,善治促发展,此次《条例》的施行,既是“锰三角”综合治理经验的集中体现,也是法治力量守护生态文明的生动实践,其“法治+生态”模式,为全国县域矿区破解“污染困境”,实现绿色转型提供了可借鉴的制度范本。

企业组织学习《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条例》

花垣县地处湘渝黔 “锰三角”,自20世纪70年代,这里崛起成为全国重要的锰锌矿业基地的同时,过去散乱无序开采也给矿山留下了严重的“生态疤痕”。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锰三角”矿业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推进“锰三角”生态修复和转型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发展方向。花垣县面对矿业生态环境问题的历史欠账,强化系统观念,综合治理,刮骨疗毒,4年累计投入近10亿元,用于生态修复、转型发展,1000多个矿洞全部完成永久性封堵,覆土复绿1.45万余亩,电解锰企业由6家整合为1家,锰矿山企业由4家整合为1家,均按照绿色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并加快锰锌尾渣回收利用,年消耗尾矿300万吨以上,产值达1.5亿元。2024年花垣县地表水国、省控断面锰平均浓度较2023年下降65.7%。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优良率97%,获评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为“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创建区”,成功摘掉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县“帽子”。实践中探索出来的“明确生态修复义务主体”“生态修复贯穿全程”“鼓励多途径开展生态修复”“依法追偿代履行修复费用”等成功经验,被《条例》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为矿山生态修复和绿色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员工仔细阅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条例》

“这个《条例》的颁布并不是限制了我们企业的发展,既规范了我们生产工程的标准动作,同时,它明确了我们的权利和任务,在政策上面的话,对我们自己是种保护。”湖南东方矿业公司总经理刘汉勇说道。

大屏幕宣传《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条例》

伤疤变绿毯,花垣变花园,“锰三角”正以春暖花开的姿态,在法律的淬火中重生为“绿三角”,书写着用法治力量护航生态文明的时代新篇。

责编:肖引霞

来源:花垣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