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十三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县委第十二轮巡察相关工作。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重颜出席会议并讲话,县领导刘静、宋锋参加。
会议指出,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巡察作为巡视的延伸和拓展,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全县上下要提高站位抓巡察,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把准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站稳人民立场,着力推进巡察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会议强调,开展巡察要带着问题去、盯着线索查,紧盯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多渠道、多方式、多手段发现问题,积极移送问题线索。各巡察组要紧密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围绕高质量发展,找准巡察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进行重点监督、全程监督,切实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灵活运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了解情况;要注重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巡察工作的精准度;要加强与被巡察党组织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问题;要原汁原味反馈问题,压实整改责任,以“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为标准,强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做到真实整改不打白条,清仓见底不留尾巴。
会议强调,被巡察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巡察是县委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关心与爱护,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接受巡察当作应尽之责,坚决服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安排,积极主动为巡察组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创造条件、提供帮助,做到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要完善日常整改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被巡察单位配合巡察工作、落实交办事项、整改反馈问题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宣传、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提供函询资料。参与巡察的干部要把参加巡察当成一次提高党性修养、自我历练成长的难得机遇,珍惜岗位平台,强化工作锻炼,提升自身能力。要严守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恪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以巡谋私、以巡谋利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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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晃县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