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驾照式记分” 医保基金监管“处罚到人”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热点
阅读:2112
2025-02-24 09:58:41
新桂阳2月24日讯(记者 周立志 实习生 黄乐)近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联合制定的《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相关人员2025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进行责任认定和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自2025年3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
相关人员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疗类、药学类、护理类、技术类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医疗费用和医保结算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二是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药服务的主要负责人(即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包括药师)。
实施细则规定,在医保协议管理的框架下,从医保支付这一关键环节入手,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记分档次分为1-3分、4-6分、7-9分、10-12分,记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记分达到9分的,将暂停其医保支付资格1-6个月,暂停期内提供服务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急救、抢救除外)。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终止期内所提供服务发生的医保费用将不予结算。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赵鹏军表示,“此次实施细则是医保基金监管方式的又一次创新,通过‘驾照式’记分管理,突出了监管的精准性,既能处罚到医药机构,也能监管到人, 处罚到人,让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能有效遏制医保基金滥用现象。”
责编:方卉
来源:桂阳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经授权后,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