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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条例》发布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花垣县轮播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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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2 11:07:54

2月22日上午,花垣县召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条例》新闻发布会。湘西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勇,县委书记、县长王京海,州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鲁建,州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石泽龙,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仕英,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 长滕召帆出席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张晗摄

会上,相关负责人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的背景及必要性、起草的过程作了简要说明,与会领导向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乡镇、企业代表赠送《条例》文本。花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龙光平就《条例》的意义、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等作简要介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等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就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发布会现场 张晗摄

据了解,2024年以来,花垣县启动矿山生态修复地方立法,通过近一年的努力,于2024年12月16日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2025年1月8日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3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不分章节共计12条,明确了矿山生态修复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就建立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机制、完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激励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全面系统持续推进“锰三角”污染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赠送《条例》文本 杨贤清摄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条例》的颁布和施行意义重大。据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显示,该条例是全国首部规范县域矿山生态修复的地方性法规,是花垣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锰三角”污染问题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将为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奠定法治基础。

近年来,花垣县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州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全面推进矿业综合整治,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成为“湖南省矿业转型绿色发展改革试点县”和“全国矿业绿色发展示范区”。2023年,矿业生态修复案例入选“湖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大范例”。2024年4月11日,成功承办全国首次“锰三角”污染整治工作交流会;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肯定“锰三角”污染治理取得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创生态文明示范区,走“两山”转化发展路》获评“美丽湖南”建设典型案例。2024年,花垣县地表水国、省控断面锰平均浓度为0.012mg/L,较2023年下降65.7%;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优良率97%;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与2023年同期相比改善率为11.2%。

下一步,花垣县将认真贯彻执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条例》,深入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提质及监督管理,全力推动矿业转型绿色发展,为促进县域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县领导林成金、龙寿斌、龙光平等参加发布会。

责编:宋显金

来源:花垣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