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21日讯(记者 刘辉)记者从永兴县自来水公司了解到,永兴县城区自2025年3月1日起将执行新的水价政策。新政策旨在落实国家和省级关于规范城镇供水行业价格管理的要求,理顺供水价格,建立“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价格机制,促进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提高供水安全和服务保障能力,推动供水行业健康、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此次水价政策主要内容包括:用水分类、水价调整、阶梯水价执行细则、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低收入群体优惠政策、执行时间。
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为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经营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为非居民用水。洗车、洗浴、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用水等为特种用水。对已实施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阶梯水量按3级设置,以常住人口5人家庭为基数,第一阶梯用水量每户每月22m(含 22m),第二阶梯用水量每广每月22-32m(含32m),第三阶梯用水量每户每月32m 以上。级差比价系数为1:1.5:3。第一阶梯水价为2.24元/m³,第二阶梯为3.36元/m³,第三阶梯为6.71元/m³。
对家庭常住人口超过5人的,可申请办理“一户多人口”用水业务。经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核实确认后,按实超人数每人每月5m核增第一、第二阶梯用水量。另外,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合表户居民用水价格为2.52元/m³。非居民用水为3.43元/m³。部队生活用水等类型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水调整为2.52元/ m³。特种用水价格为9.15元/m³。阶梯水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用水量在周期内可累计、可结转,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低收入群体优惠政策对城乡经济困难家庭(含易地扶贫搬迁户)每月每户免收6m³水费。新水价政策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第一次抄表按原价格执行,第二次抄表按新价格执行。
此次水价调整旨在通过价格机制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同时保障供水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非居民和特种用水价格也有所调整,并对低收入群体提供了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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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