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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侦查+多方联调”,这场邻里纠纷妥善化解了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市州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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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6:42:51

新湖南客户端2月18日讯(通讯员 李娟燕 伍品倩)“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以后我们两家好好相处。”近日,在双峰县人民检察院的调解下,一起邻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

​(检察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讯员供图)

2023年2月,邓某甲请货车司机运土填坪,其邻居邓某乙及其父亲以车辆压烂了自家排污水管为由,阻止运土车辆通行。邓某甲上前了解情况,随即三人发生语言冲突并升级为互殴。经鉴定,邓某甲构成轻伤一级,邓某乙为轻微伤,邓某乙的父亲构成轻伤二级。2024年10月,公安机关分别以邓某甲、邓某乙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该案移送至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是他们先动的手,我是被围殴才自卫......”“是邓某甲把我推进池塘,他自己没站稳摔倒的......”谈起争执起因和伤害过程,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均不服气也不认罪。检察官进一步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指导其依法调取监控视频,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固定补强。最终认定邓某甲、邓某乙互为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

“这个案子虽然案情简单,但如果我们只满足于走完司法程序,却忽视背后的积怨化解,可能今天办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明天可能又会酿成更大的冲突。”承办检察官说道。

为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检察官联合司法局、派出所、村干部等多方力量协调联动,先后3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邻里关系、认罪认罚制度等内容充分释法说理,还组织当事人的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实质性参与刑事和解,双向劝导,努力寻找共识。

最终,在检察机关主导的多方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愿意各退一步,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自愿放弃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因此案系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社会危害性较小,经调解后邓某甲、邓某乙自愿认罪认罚,且双方达成刑事和解,综合考量后,检察机关决定依法对两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责编:伍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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