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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烦“薪”事,检察院帮忙解决了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市州动态
阅读:17391
2025-02-14 14:36:11

新湖南客户端2月14日讯(通讯员 邓水良  杨叶芳 “感谢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帮我排忧解难,让我过了一个舒心年!”近日,甘女士来到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印有“倾心尽力办实事 检察为民暖人心”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办案检察官手中。 

甘女士在某纸业公司工作5年多,未签订劳动合同,仅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2023年7月,甘女士工作时摔伤右腕部。醴陵市人社部门认定甘女士所受伤害为工伤,株洲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劳动能力鉴定为伤残十级。然而,公司却拖欠工资、拒付工伤待遇补偿。

2024年6月,甘女士向醴陵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为该公司向甘女士支付伤残补偿就业补助金2.6万余元、工资9000余元及 停工留薪期间工资8000余元。但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甘女士也提起反诉,并来到醴陵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承办检察官审查证据后受理此案,经审查,醴陵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市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同时依据与人社部门建立的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向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移送案件线索,承办检察官与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一同前往该公司释法说理,促成公司当场支付拖欠甘女士的工资。

尽管拖欠工资问题得到解决,但双方在工伤待遇补偿方面仍存在纠纷。醴陵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法院对双方开展庭中调解,成功引导双方当事人就工伤待遇达成共识,自愿签订了民事调解书。同时,承办检察官积极指导甘女士向人社部门依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最终,该公司依照调解协议向甘女士支付了工伤待遇补偿,人社部门也依法向她支付了工伤保险待遇。

至此,甘女士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全面保障。


责编:杨叶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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