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检察建议终结冒名婚姻 洪江检法联动化解22年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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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09:35:12
新湖南客户端2月10日讯(通讯员 李香玲 夏纹文)“心里的枷锁终于解开了!”近日,经洪江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何某某(女)收到了等待多年的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感慨万分。
2002年10月,何某某与自称"黄某某"的男子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女儿两岁时,男方携家中积蓄离家失联。公安机关经多次核查,发现"黄某某"户籍信息不存在。此后22年间,何某某辗转辗转广东、湖南两地寻人未果,因婚姻关系存续无法再婚,独自承担抚养责任的同时,还因登记信息不实被法院多次驳回离婚诉讼。
去年7月,何某某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起诉洪江市民政局,请求撤销婚姻登记,但因超过诉讼时效,怀化铁路运输法院依法不予受理,并通过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向洪江市人民检察院移送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案件线索。
经调查核实,办案人员发现“黄某某”实际姓名为莫某某,登记时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且已失联多年。根据《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洪江市人民检察院于今年1月16日向洪江市民政局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及时撤销虚假婚姻登记,并通过检察听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近日,洪江市民政局依法作出了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至此,一场“有名无实”的虚假婚姻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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