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在线丨我县查获涉烟花爆竹违法案件7起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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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4:07:19
新桂阳12月20日讯(记者 廖诗卉 何禹军)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经营旺季,而非法运输与储存烟花爆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近期,我县不断强化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已查获涉烟花爆竹违法案件7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要特殊车辆才能运输,这属于易燃易爆物品。”12月19日凌晨,县公安局舂陵江派出所民警在许广高速欧阳海服务区查获一辆面包车,司机河南籍刘某未经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现场查获烟花爆竹191件,价值一万多元。经查,刘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从浏阳运输191件烟花爆竹送往广州从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执法人员给予刘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县公安局舂陵江派出所四级警长王晨亮说:“我们发现他这台车辆不是运输烟花爆竹的特种车辆。该司机是在湖南浏阳接到的一个陌生订单,对方要求其将该批烟花爆竹运送到广州的从化,到广州的从化一个指定地点后,有相关的人员进行接应。”
为从源头上遏制安全隐患,我县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查获涉烟花爆竹违法案件7起,其中非法运输烟花爆竹6起、非法制造烟花爆竹1起,收缴烟花爆竹2100余件。
县公安局舂陵江派出所四级警长王晨亮表示:“私自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使用烟花爆竹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轻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朋友们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当到正规的零售店进行购买。”
责编:何卓
来源:桂阳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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