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冤家终成好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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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08:34:48
新湖南客户端2月12日讯(通讯员 郭佳 杨叶芳) 近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周欢来到某小区回访,看到刘恒(化名)和王红(化名)交谈着从电梯走出来。这对昔日心有嫌隙的“冤家”,如今已成为和谐相处的好邻里。
两年前,二人在电梯里发生口角,继而引发肢体冲突,王红咬了刘恒的手指,刘恒挥拳打掉了王红的3颗牙齿。
经鉴定,王红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刘恒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刘恒,因其认罪悔罪,且愿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检察机关决定不批准逮捕。去年7月,公安机关将刘恒故意伤害案移送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考虑该案系邻里纠纷引起的矛盾,本着化解矛盾、促进邻里和谐的原则,运用‘情理法融合’工作法开展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承办检察官周欢表示,通过走访调查,发现两人之间一直心有嫌隙。
刘恒认为王红也咬伤了自己,双方都有过错,都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而被害人王红则认为,刘恒道歉态度不诚恳,提出的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其身心遭受的双重打击。
“搭建和解‘绿色通道’。”检察官周欢通过刘恒所在单位及居委会相关领导、司法调解员等人组成的刑事和解团队,积极寻求外围突破,让双方亲属加入调解团队,在刑事和解团队反复劝说和耐心调解下,二人分别承认了错误。
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意向,在检察官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二人均表示 以后会理智做事,维护和谐邻里关系。
“该案系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损害的社会关系已经修复,依法对刘恒作出不起诉决定。”周欢如负重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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