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郴州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检察护企”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多措并举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审查起诉涉企案件67件106人,办理企业内部腐败案件涉及资金超2000万元,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跟进企业监督,护航更加精准
“感谢检察机关帮我们追回了‘失联’3年的挖掘机,挽回损失100多万元!”近日,某工程机械公司负责人向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表达感谢。
2021年,尹某向某工程机械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197万余元的挖掘机,在支付20%首付款及4期租金后,尹某将挖掘机隐藏并失联。该公司诉至法院,法院作出判决后,尹某隐瞒财产、隐匿行踪,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将尹某的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同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公安机关赶赴外省将尹某抓获归案。
这是郴州市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精准护航企业发展的缩影。
今年以来,郴州市检察机关将清理涉企挂案作为“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部署清理“久挂未决”的涉企刑事案件,逐案审查、依法清理挂案60件,制发涉企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8件,执行监督侵害企业合法利益的刑事案件44件,全力为企业挽回损失,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纾解企业困难,治理更加深入
当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如何以法治力量助力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是“检察护企”的重要一步。
颜某是社区矫正对象,同时也是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因公司业务遍及郴州下辖的县(市),颜某需要经常跨区县开展工作。今年3月,苏仙区人民 检察院收到颜某需经常性跨区县活动的申请报告。
受理该监督事项后,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邀请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针对颜某申请经常性跨区县活动的必要性、可行性、社会危害性进行公开听证。
“鉴于颜某犯罪行为较轻、认罪悔罪态度好,在矫正期间严格遵守监督管理规定,矫正效果好、再犯风险小,我们认为批准颜某的申请有助于企业的正常经营。”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说。
除了向区司法局建议批准颜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申请,苏仙区人民检察院还从优化审批程序、完善监督方式、实现科学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区司法局通过了颜某申请。
颜某严格遵守监督管理规定,完成多个工程的扫尾工作。近日,颜某负责的公司顺利中标了1000余万元的工程项目。
为实现“办理一案、促治一片”的效果,郴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出台了《郴州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生产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松绑”。
此外,郴州市检察机关对受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作出决定批准逮捕、批准延押的案件,严格把握逮捕、延押的法定条件,并作羁押必要性审查,避免“办理一案,拖垮一企”。
对接企业需求,服务更加高效
9月10日,郴州市检察机关与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单位举行“郴检护企·郴心路”检企共建座谈会暨签约仪式,高质效护航桂新高速公路、G4京港澳高速耒宜扩容工程建设,让建设者心无旁骛搞建设。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调研组在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耒宜扩容工程建设工地调研。郴州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据悉,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将抓好统筹调度,高速公路建设沿线各县(市、区)检察院主动履职,建立服务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单位常态化联系机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防范法律风险。两级检察院还将加强与公安、法院协作配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行阻工等影响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
同时,对涉高速公路建设行政执法活动加强监督,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加强监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涉高速公路建设的争议实质性化解。
“护好一企、促治一片、惠及一方。”郴州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入落实专项行动部署,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持续开展送法入企、检企共建等工作,找准服务企业的着力点,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以法治之力服务郴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编:夏纹文
来源: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