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湖南日报新媒体

打开
【以案说法】伪装海外“白富美”进行刷单诈骗 “杀洋盘”的套路到底有多深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市州动态
阅读:11994
2024-12-11 10:57:25

案情回顾

你知道“杀洋盘”吗?即通过“聊天交友”,以外国人为作案目标实施的诈骗。近日,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杀洋盘”案件。

今年3月,颜某、刘某等人成立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专门针对某国男士实施刷单诈骗。颜某、刘某等人陆续招揽10余名人员利用互联网搭建虚拟购物平台,通过注册社交软件打造马来西亚籍“白富美”人设,再通过聊天软件和翻译软件以“谈恋爱”为目的,添加某国中青年男性为好友,利用公司准备好的固定话术,取得被害人信任。成功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诱导被害人在公司搭建的虚假网购平台内充值进行刷单。第一单往往会返现给被害人,“尝到甜头”的被害人一步步被诱惑不断做更大的单,再限制提现,从而完成诈骗过程。

5月23日,这一犯罪集团被公安机关查获。 随后,该案移送至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今年3月8日至5月22日,该公司获得非法收入高达105万余元。9月12日,宁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颜某、刘某等19人提起公诉。

12月10日,经法院判决,19名被告人因诈骗罪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11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普法

“我们公司骗外国人,关系不大”,本案中,不少犯罪分子似乎都抱有这样的侥幸心理。

所以诈骗“老外”真的不算犯罪吗?不!我国刑法第六条有相关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也就是说,根据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不管行为人或被害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只要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都适用我国刑法,与被害人的国籍无关。所以,不管是“杀猪盘”还是“杀洋盘”,都可能涉嫌诈骗罪。

责编:夏纹文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