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设立于临武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的刑事速裁法庭正式启用,县人民法院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3起轻微刑事案件进行集中开庭,从开庭审理到宣判结束前后用时仅30分钟,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4年9月,被告人邝某法醉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行至临武县Y927线双溪乡卫生院下坡路段,遇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未避让,将胡某雄、陈某梅撞倒,造成二人受轻微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临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邝某法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韶关分所鉴定:邝某法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266.3mk/100mL。被告人邝某法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的从轻处罚情节。
公诉人 唐世芬:本院认为被告人邝某法饮酒后 无证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致两人受轻微伤,车辆受损,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第1款第2项之规定, 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后,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邝某法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在当天刑事速裁法庭集中庭审的3起轻微刑事案件中,每个案件从开庭审理到当庭做出宣判用时不到10分钟,最大限度地践行了轻刑快办机制。
临武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邝海飞介绍,针对近些年以来基层法院普遍存在的轻微刑事案件占比大、 案多人少的情况,该院根据上级法院创新改革的要求,探索了轻型快办的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临武县人民法院针对基层法院轻微刑事案件占比大、案多人少的问题,为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实现繁简分流,大力推进轻刑快办机制改革。近期,临武县人民法院牵头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建立《临武县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工作规定(试行)》,开辟了临武县轻刑案件办理的“快速专用通道”。
邝海飞说,以前一个简单的刑事案件, 从侦查机关侦查到起诉、审判三个环节,可能耗时最短的也要6个月左右。 实施轻刑快办机制以后,刑事诉讼的全流程最短可以缩短到15天,整个办案流程就缩短将近80%以上。
据介绍,“轻刑快办”是指对案件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这部分轻微刑事案件,在确保办案质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通过集中办理、简化文书等方式来缩短办案期限。临武县人民法院还在全市率先推行“刑事表格式判决书”。
“这样的做法不仅能够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成本,同时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表格式判决书清晰易懂,能够在短时间内进行结案,确保公正,效率也大幅提高。 ”邝海飞表示。
责编:黄玲艳
一审:唐芳
二审:李艳玲
三审:唐薇
来源:临武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