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11月29日讯(通讯员 蒋吕燕 )执行工作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不仅需要“重拳铁腕”,也需要“善意柔情”,既要维护法律的权威,也要彰显司法的温度。近日,东安法院执行干警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苏某、雷某系夫妻关系,夫妻二人从事养殖工作。2018年至2021年期间,苏某与雷某向申请人艾某以赊账的方式购买饲料。2018年7月25日,苏某与雷某向艾某出具了欠条一张,欠条上载明了苏某、雷某尚欠艾某货款49337元,若2023年5月30日前未还清货款,按月息2%计算利息。欠条出具后,苏某与雷某向艾某偿还了9100元货款,剩余40237元货款一直拖延未付,故艾某诉至东安县人民法院。 经法院判决,苏某、雷某于本判决生效十五日支付艾某40327元货款及逾期利息 。
因苏某、雷某未按判决履行还款义务,艾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办案人员多次调查发现,苏某、雷某现在冷水滩区农贸市场从事售卖鸡鸭的工作,并且苏某、雷某怠于履行法律义务主要的原因在于苏某、雷某认为自己的鸡鸭吃了艾某家的饲料才导致的大规模死亡,俩人因此亏损,故苏某、雷某对艾某心生怨气。
考虑到当事人年事已高,身体欠佳,执行法官上门调查情况,并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一方面劝导苏某、雷某配合法院工作,履行义务,向其阐明虽然存在困难,但也要积极面对,逃避拖延解决不了问题,并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另一方面,执行法官向申请人讲清了当事人目前的身体状况和经济条件,希望其多些理解。最终,苏某、雷某现场主动偿还艾某本金及利息1000元,承诺接下来每月履行还款义务。 艾某也同意该还款计划,自愿放弃对苏某、雷某其他诉求的执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
至此,该案件得到妥善化解,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又兼顾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下一步,东安法院将继续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探索执行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通过“刚柔并济”精准执行,让申请执行人感受到执行力度的同时,也使被执行人感受到执行的温度,以司法之力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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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何璐
二审:王坤
三审:张明
来源:东安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