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11月28日讯(通讯员 陈钰欣 郭丹阳)“古桥作为历史的见证者,承载着我们的乡愁与记忆,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对银田古镇的关注,目前,张公桥及其周边环境均已整改到位。”承办检察官回访时,韶山市银田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如是说。
银田镇桥,原名宁丁桥,又名张公桥,位于韶山市银田镇韶河之上,于明朝初年修建,1973年10月由银田人民公社扩建,2018年7月被韶山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桥东下方为银田寺码头,系毛泽东组织平粜阻禁斗争旧址,2023年10月被列入韶山市红色资源保护点。
2024年7月初,韶山市人民检察院与“益心为公”志愿者在开展走访过程中发现,古桥两侧的花岗岩栏杆及栏板表面附着大量黑斑,桥栏上的题刻模糊不清,古桥上常有附近居民晾晒腌菜等生活物品,存在腐蚀桥体的风险;古桥东边的银田寺码头入口处堆放有建筑垃圾,银田古街墙体题刻中部分文字已然脱落,古桥与银田寺码头的历史风貌和环境遭到破坏。
为了保护珍贵的文化遗产,延续古桥历史价值,韶山市人民检察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张公桥及其周边的修缮保护工作。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对古桥进行了基础维护修缮和周边环境整治翻新,并加强对文物和红色资源保护的日常巡查与宣传;同时,积极借鉴外地古镇建设经验,与相关公司签约合作,通过创意策划和精细运营加强古镇文旅融合,让文物和红色资源焕发新活力,在做好古桥保护文章的同时,着力让古桥“活”起来、“红”起来,全力打造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古镇,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经过此番“修旧如旧”的修缮,百年古桥历史风貌得以再现,与两岸景致融为一体,呈现出一派古朴自然的景象。
古桥修复工程不仅是一项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更是一项民生工程,对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价值。下一步,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化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全力保护文物和红色资源的历史风貌,让其拭去尘埃,重焕生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九十九条 因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文物严重损害或者存在严重损害风险,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有关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责编:郭丹阳
来源:湘潭市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