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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年龄订立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社会新闻
阅读:1462
2024-11-26 11:25:31

李某某谎报年龄与某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后李某某被物业公司辞退。李某某便诉至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是违规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物业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那么,李某某与某物业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近日,新化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这样的劳动争议案件。


两个不同的出生日期

李鬼还是李逵?

李某某于2019年前往某物业公司应聘保安,自2019年起,李某某一直在某物业公司工作。2024年7月,某物业公司认为李某某在工作中存在诸多不合公司规定的行为,便辞退了李某某。李某某认为物业公司属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赔偿,便起诉至法院。
收案后,承办法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李某某在2019年填写招聘表出生年月一栏时为1956年,但身份证号一栏却显示李某某系1963年出生,李某某填表的同时附交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也显示其出身年份为1963年。两个出生日期,这是为何?李某某的真实年龄到底多少岁?

应聘时已满63岁

为谋工作“巧”借修图更改年份

经庭审查明了解,李某某入职时填写的身份证号为假,真实身份证上的出生年份系1956年。
起初,李某某称为了能去该物业公司上班,便借用他人的身份证,后经多次询问,李某某才承认自己已经过了法定退休年龄,找工作时为了逃避年龄限制,便自行在图文店修改了身份证上的出生年份。“我当时身体素质好,只是想得到份工作,也没想那么多。”李某某说到。

耐心释法明理

年龄造假不可取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情理法”相结合,一方面,对李某某年过六十仍想发挥余热的想法表示理解,同时向其说明通过擅自修改身份证年龄而获得工作机会,隐瞒真实年龄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另一方面,向李某某释明利害关系,告知其入职物业公司时已年满63岁,与物业公司形成的实则是劳务合同,公司在解除合同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入职时填报虚假年龄,根据法律规定,即使是劳动合同也应当被认定为无效。通过法官的一番释法明理,李某某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后某物业公司考虑到李某某在其单位上班已有五年之久,出于关怀,同意给予其一千元的慰问补偿。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评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中,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在第六项中作了准用性规定,明确指出可以援引其他法律及行政法规定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可知,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本案中,李某某入职某物业公司时其年龄已经63岁,超过男职工最高法定退休年龄60 岁, 其已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李某某入职时谎报个人信息而谋取职位,其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法官提醒

随着《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的实施,延迟退休将正式从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避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矛盾,劳动者在入职时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求职时应提供自身真实年龄,不得以谎报个人信息的手段谋取职位;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当以书面方式明确招聘的基本条件,并认真审核劳动者告知的基本情况,妥善保留相关证据,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责编:曾振科

一审:罗忠

二审:段跃新

三审:曹庆华

来源:新化法院